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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市|医药 评级:中性 药明生物(2269 HK) 目标价:20.90港元 预计投资浮亏将影响盈利,未来重点关注订单情况 美国国内对生物安全法草案目前有较多争议,预计审议仍需时间 现价19.04港元总市值81,078.28百万港元流通股比例85.70%已发行总股本4,258.31百万52周价格区间14.7-59.878港元3个月日均成交额1,360.35百万港元主要股东李革等(占13.84%) 由于公司股价1月下旬以来受美国国会提出的《生物安全法案草案》影响波动较大,我们近期再次审视公司营运情况,公司管理层表示目前暂未看到该草案对收入端带来影响。关于该草案中指出的首席执行官陈智胜先生具军方背景事宜,公司早前公告表明陈先生从未为军事医学科学院或任何具有军事背景的机构工作过,也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任何具有军事背景的机构中获得过任何报酬。公司声明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也没有在任何业务中涉及人类基因数据。从近期海外媒体的报道看,美国国内对该草案争议较多,我们预计草案的审议需要时间。 预计部分地区金融市场低迷将影响公允值收益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暂时维持2023-25E收入预测。虽然如此,由于公司从事较多金融投资,由于2023年全球部分地区金融市场低迷等原因,我们预计公司的金融资产公允值收益将显著低于以往。考虑到短期内这种情况难以明显改观,我们将2023-25E股东净利润分别下调20.1%、13.0%、6.3%。剔除金融资产公允值收益等影响的经调整净利润则分别轻微下调1.6%、3.8%、3.5%。 目标价调整至20.90港元,维持“中性”评级 虽然美国生物法案草案审议需要时间,我们也看好中国生物科技龙头企业的长远前景,但考虑到2022年以来美国已两次出现将公司列入“名单”的提案,如此类事件反复出现可能影响市场信心,我们温和上调DCF模型中风险溢价假设,并将WACC假设上调至9.8%。根据调整后DCF模型,目标价从32.35港元调整至20.90港元,维持“中性”评级。由于公司业绩主要受下游药企经营环境的影响,未来我们将重点关注公司新增订单的情况。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相关报告 2024年1月12日:药明生物(2269 HK):12月订单情况有改观,未来将继续关注订单情况 风险提示:(一)生物药行业融资环境转差导致客户减少研发支出;(二)项目进展中出现问题可能导致中断。 分析师施佳丽(Scarlett Shi)+852 2359 1854Scarlett.shi@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预测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尔日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