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该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降低氢能重卡的运营成本,进一步推动氢能重卡的推广和应用。同时,根据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大会发布的《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进程有望实质性加速。建议关注燃料电池产业链相关公司以及加氢站及制氢设备提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