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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能源中期报告 2023/2024

2024-02-09 港股财报 灰灰
报告封面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GEM之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表示GEM較適合專業及其他經驗豐富之投資者。 由於在GEM上市之公司新興的性質所然,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之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絲路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i)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ii)本報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及(iii)本報告所表達之一切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發表,並以公平合理之基準及假設為依據。 目錄 公司資料3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7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9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2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22 34 提名委員會 董事會 蔡達先生(主席)陳細兒先生黃天華先生雷鳴女士 執行董事 蔡達先生(主席)李偉鴻先生王通通先生 公司秘書 獨立非執行董事 魏文和先生 汪娜娜女士陳細兒先生黃天華先生雷鳴女士 授權代表 蔡達先生魏文和先生 審核委員會 監察主任蔡達先生 汪娜娜女士(主席)陳細兒先生黃天華先生雷鳴女士 註冊辦事處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 薪酬委員會 汪娜娜女士(主席)蔡達先生黃天華先生雷鳴女士 香港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告士打道166-168號信和財務大廈16樓 核數師 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皇室大廈安達人壽大樓17樓 主要往來銀行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麗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麗支行 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PO Box 309, Ugland HouseSouth Church Street, George Town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 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分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 中期業績(未經審核) 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本公司乃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於GEM上市。 本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i)生鮮農產品貿易;(ii)提供煤礦開採及建築服務;(iii)提供供暖服務;及(iv)提供放債服務。 2.編製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條文及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而編製。 編製中期財務報表所應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者一致。 本集團已採納及應用已頒佈並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的新準則、準則修訂本及詮釋。採納該等新準則及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業績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納該等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準則修訂本及詮釋。 3.收益 收益即提供服務所產生之收益(已扣除銷售相關稅項,如適用)。期內本集團之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4.分類資料 就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類表現而向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資料,集中於所交付貨品或所提供服務之類型。主要營運決策者已選擇按不同產品或服務組織本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在設定本集團之可呈報分類時並無彙合所識別經營分類。 具體而言,本集團之可呈報及經營分類如下: •生鮮農產品貿易-提供水果及農產品貿易及一般貿易•煤礦開採及建築服務-提供挖掘工程及建築工程•放債-於香港及中國提供放債服務•供暖服務-提供供暖服務 分類收益及業績 以下為本集團可呈報及經營分類之來自持續經營業務收益及業績之分析: 5.其他收入 6.期內虧損 本集團之期內虧損乃經扣除下列各項後達致: 7.融資成本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由於本集團並無估計應課稅溢利,因此並無在綜合財務報表內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根據香港利得稅的利得稅兩級制,合資格法團將按8.25%的稅率就溢利首2百萬港元繳納稅項,並將按16.5%的稅率繳納2百萬港元以上溢利的稅項。除合資格法團外,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的香港利得稅按估計應課稅溢利16.5%之劃一稅率計算。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規例,中國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的稅率為25%(二零二二年:25%)。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若干附屬公司須就人民幣3百萬元的溢利按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原因為其被分類為小型微利企業。 於其他司法權區產生之稅項乃根據有關司法權區之現行稅率計算。 9.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派發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無)。 10.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按以下數據計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虧損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用於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的普通股數量已因資本重組而進行調整,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由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概無發行在外之潛在攤薄普通股,因此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虧損相同。 應收票據買賣上市證券所產生之應收款項預付款項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其他已付按金,扣除減值撥備其他應收款項,扣除減值撥備 本集團授予其客戶的賒賬期為30天。按與收益確認日期相若之發票日呈列已扣除累計減值虧損之貿易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 12.應收貸款 根據相關合約所載按初始貸款開始日期之應收貸款,扣除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後之賬齡分析如下: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貿易應付款項37,10168,148應付票據–5,540已收按金–645挖掘工程之應計採礦服務成本416211應計員工成本19,62318,078其他應付稅項5,3756,002應付開支7271,580其他應付款項6,1343,50469,376103,708 就主要供應商而言,購買之平均賒賬期一般介乎30天至最多90天。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按發票日之賬齡分析如下: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業務及財務回顧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六 個 月(「期 內」),本 集 團 錄 得 收 益 約2,908,19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426,140,000港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約20%。收益增加主要來自生鮮農產品貿易業務。本集團的毛利及整體毛利率分別由二零二二年同期的4,480,000港元及0.18%增至期內的15,860,000港元及0.54%。毛利及毛利率上升乃主要由於提供煤礦開採服務及建築服務業務及生鮮農產品及農產品貿易業務績效改善所致。 於期內,本集團錄得其他收入約3,4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200,000港元),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及政府補助。其他收入增加乃主要由於存款利率上升及收到中國地方政府更多補助導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由於期內市場波動,本集團錄得來自於上市證券之投資之虧損5,03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4,140,000港元)。 本集團錄得行政及其他營運費用19,03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4,520,000港元)及融資成本57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740,000港元)。所得稅開支減少660,000港元至1,17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840,000港元),乃由於若干中國附屬公司被分類為小型微利企業,因此適用於較低稅率。 綜上所述,期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減少9,800,000港元至約6,4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6,200,000港元)。虧損減少乃主要由於期內毛利由4,480,000港元增至15,860,000港元所致。 提供煤礦開採及建築服務 該 分 類 之 收 益 包 括 挖 掘 工 程 及 提 供 建 築 工 程 之 服 務 收 入。於 期 內,本 集 團 自 向兩 名 客 戶 提 供 煤 礦 開 採 及 建 築 服 務 錄 得 收 益 約72,970,000港 元(二 零 二 二 年:58,770,000港元),佔本集團總收益之2.51%。於期內,由於礦山開採前階段服務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完成,而礦主決定自行生產,不再需要本集團的服務,因此與一名客戶簽訂的其中一份服務合約已終止。該分類錄得虧損約6,81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8,770,000港元)。 放債業務 於期內,貸 款 利 息 收入 為 約2,3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二 年:3,330,000港 元),佔 本集團總收益的0.08%。該分類收益減少主要是由於本集團於授出新貸款時更為謹慎,導致貸款結餘下降。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貸款結餘淨額為約47,01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74,790,000港元)。該分類於期內錄得溢利約1,05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950,000港元)。 本集團透過本公司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為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 》項下之持牌放債人)及本公司另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分別於香港及中國經營其放債業務。貸款融資為本集團所提供之唯一放債服務。約78%之本集團放債業務客戶為個人借款人,其餘則為公司借款人。本集團客戶乃主要透過商業或個人網絡或由本集團業務之交易對手引薦所引入。已授出貸款之未償還結餘介乎約300,000港元至6,900,000港元,年利率介乎6.0%至18.0%。本集團所授出的貸款均為短期貸款,所有尚未償還貸款之原先期限不超過一年,惟部分貸款已逾期。本集團並無特定目標貸款規模,惟會按各項申請的優點進行評估,並會釐定是否需要獨立第三方提供財產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