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买入 2023年11月23日 23Q3业绩超预期,发展韧性强劲 罗凡环852-25321962simon.luo@firstshanghai.com.hk 2023Q3业绩表现亮眼:第三季度公司总交易额为6552亿元,同比减少11.1%。期内公司录得净收入178亿元,同比及环比分别+1.2%及-8.6%。期内毛利率为27.4%,同比提升0.4%,环比基本持平,同比上升主要是相较去年同期23Q3门店成本占总收入的比例下降,而贡献利润率相对持平。期内公司运营费用为40亿元,较去年同期提升12%,主要是销售费用随着家装家居业务收入规模的增长导致费用大幅增加。第三季度经营利润率为5.1%。经调整净利润为21.6亿元,同比增长14.4%。 主要资料 行业居住服务股价40.6港元/15.5美元目标价73.2港元/28.8美元(+80%/+85%)股票代码2423.HK/BEKE.US已发行股本36.52亿股总市值1483亿港元/194亿美元52周高/低55.35港元/34.6港元20.86美元/13.35美元每股净资产19.12元人民币主要股东PropitiousGlobal 23.3%腾讯联属实体10.8% 一赛道业务稳定前行:第三季度存量房交易额为4390亿元,同比减少2.2%,实现净收入63亿元,同比减少11.1%,主要是佣金收入的减少部分被平台服务、加盟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的收入增长所抵消。存量房贡献利润率表现优异达到了48.7%,同比及环比分别提升2.6%和3.1%。新房交易额为1921亿元,同比减少26.5%,实现净收入59亿元,同比下降24.3%。第三季度国央企开发商佣金收入占比保持在46%,开发商预付佣的快佣项目占比保持在54%的高位。新房业务交易费率由二季度的2.95%上涨至三季度的3.07%,表现亮眼。新房业务贡献利润率25.1%,同比增长0.2%,环比下滑2.1%。 新业务驶入发展快车道:期内家装家居业务交易额达33亿元,同比增长65.6%。实现收入为32亿元,同比增长72.1%,一体及房产交易业务的导流贡献合同额比例进一步提升至45%。上海成为继北京和杭州后第三个单月收入过亿的城市。合同额规模前十的城市中,实现净利润为正的七个城市为公司发展带来更强的战略笃定性。此外,公司于今年10月与爱空间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有望为家装业务带来更大的协同作用。新兴业务及其他总交易额为207亿元,同比减少16%,实现收入同比增长202.7%至24亿元,主要由于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的收入增加。贝壳租房的省心租业务在管房源量同去年同期的5万套提升到今年三季度的16万套。 目标价73.2港元/28.8美元,维持买入评级:公司拥有坚实的现金储备及稳健的财务管理,并多次进行股票回购,年内亦实现首次分红,积极回馈股东,实现高效资本配置。我们看好公司作为居住服务龙头在“一体”业务稳健发展和行业渗透率的提升、以及“三翼”业务在巩固公司穿越房地产后周期韧性的能力。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的调整后净利润分别为91亿、96亿及105亿元,给予2024年18倍PE,加上公司持有广义现金后得出目标价73.2港元/28.8美元,维持买入评级。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www.mystockhk.com 主要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摘要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3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