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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国际2023年中期报告

2023-11-14 港股财报 故人
报告封面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載有有關民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巿規則(「GEM上市規則」)而提供,本公司董事(統稱「董事」,各為一名「董事」)願就此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盡信,本報告所載資料於所有重大方面均準確完整,並無誤導或欺騙,且並無遺漏其他事宜致使本報告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 本 報 告 將 於 本 公 司 網 站w w w. m i n f u i n t l . c o m上 刊 載,並 由 其 刊 發 日 期 起 至 少 七 天 載 於 聯 交 所 網 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 本公司於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錄得未經審核收益約12.4百萬港元,較去年同期增加約2.9%。 本公司於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未經審核虧損9.0百萬港元,而去年同期虧損為13.6百萬港元,有關減少乃主要歸因於毛利增加。 於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約為1.38港仙(2022年: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約為2.70港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報告期」)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連同2022年同期的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民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6月23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已於2018年4月20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onyers TrustCompany (Cayman) Limited辦事處,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從事i)智能製造解決方案業務及ii)殯葬代理服務業務。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未經審核。 2編製基準 本集團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所有適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該統稱包括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所有適用個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亦符合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2023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惟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於2023年4月1日開始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的準則、修訂及詮釋除外。採納該等準則、修訂及詮釋對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的影響並不重大。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本集團各實體的財務報表所列項目以實體經營所在主要經濟環境的貨幣(「功能貨幣」)計量。除另有說明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並調整至最接近千位數。本公司的功能貨幣及本集團的呈列貨幣均為港元。 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計量基準為歷史成本法。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編製基準(續) 編製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要求管理層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而該等判斷、估計及假設會對政策的應用,以及資產、負債、收入及開支的呈報金額造成影響。估計及相關假設乃根據過往經驗及在有關情況下被認為合理的各種其他因素,其結果構成對無法從其他來源輕易得知的資產及負債賬面值作出判斷的基礎。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該等估計。 3收益及分部資料 主要經營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已獲識別為審閱本集團內部報告以評估表現及分配資源的執行董事。主要經營決策者已基於該等報告釐定經營分部。 主要經營決策者根據除所得稅後溢利的計量評估表現,並將所有業務納入兩個經營分部。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在中國從事i)智能製造解決方案業務;及ii)殯葬業務。 a)收益 收益指來自i)智能製造解決方案業務;及ii)殯葬業務的收益。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3收益及分部資料(續) b)分部資料 本集團按業務線管理其業務,業務劃分與為分配資源及評估表現而向本集團主要經營決策者(即本公司執行董事)內部報告資料的方式相同。本集團的可呈報及經營分部如下: -智能製造解決方案業務:在中國銷售設備及提供有關技術服務 -殯葬業務:在中國提供銷售墓地及骨灰龕的代理服務以及提供其他有關殯葬服務 分部業績 分部業績指來自各分部的除稅前虧損,不包括未分配公司開支(即中央行政費用)。 為期內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而提供予本集團主要經營決策者的本集團可呈報分部的資料載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3收益及分部資料(續) b)分部資料(續) 於2023年及2022年9月30日,本集團的所有非流動資產均位於中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概無有關其他全面收入部分的所得稅開支(2022年:相同)。 (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本集團於中國的附屬公司及經營的標準稅率為25%。 於2017年12月11日,本集團於中國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廣州魁科機電科技有限公司(「魁科機電科技」)獲授予高新技術企業稱號,自2017年1月1日起計三年有效,並於該三年享有優惠所得稅稅率15%。於2020年,魁科機電科技成功續新並獲授三年15%的稅務優惠。因此,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即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適用15%(2022年:15%)的稅率。 (b)香 港 正 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香 港 正 豐」)、寶 澤 實 業(香 港)有 限 公 司(「寶 澤」)及MGW Swans Ltd.(「MGW Swans」)為本集團於香港及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然而,截至2023年及2022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其主要業務乃於中國進行,故有關收入須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香港正豐、寶澤以及MGW Swans獲中國主管稅務機關批准按「核定溢利基準」繳納中國所得稅,據此,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應課稅收入按其收益的15%(2022年:15%)計算。 (c)法定香港利得稅稅率為16.5%(2022年:16.5%)。於截至2023年及2022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由於本集團旗下公司並無於香港產生或取得收入,故並無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5所得稅開支(續) (d)本公司乃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並因此獲豁免繳納開曼群島所得稅。 本公司於英屬處女群島的附屬公司乃根據英屬處女群島國際商業公司法註冊成立,並獲豁免繳納英屬處女群島所得稅。 6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派發任何中期股息(2022年:無)。 7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乃按期內虧損除以截至2023年及2022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 所呈列的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虧損相同,原因是於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潛在攤薄已發行普通股(2022年:相同)。 8設備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購置及出售設備(2022年同期:購置4.9百萬港元且並無出售)。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貿易應收款項的信貸期介乎90至180天。 (b)於2023年9月30日及2023年3月31日,管理層評估了貿易應收款項的預期信貸虧損。於2023年9月30日及2023年3月31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撥備與期╱年初撥備的對賬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1貿易應付款項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3租賃負債 本集團租用多項用於辦公的物業及機動車。本集團可選擇根據租購安排購買機動車。該等租賃負債乃按租期內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的淨現值計量。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4股本 附註:於2023年5月30日,董事會建議按每持有兩股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股份」)獲發一股供股股份(「供股股份」)之基準以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1港元進行供股(「供股」),通過發行最多240,000,000股供股股份籌集最多24百萬港元(扣除開支前)。供股已於2023年8月2日完成,據此,本公司已配發及發行239,893,183股供股股份。供股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22,523,000港元(扣除交易成本約1,466,000港元)及導致股本增加約187,000港元及股份溢價增加約22,336,000港元。 15關聯方交易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5關聯方交易(續) 其他應付款項指來自本公司關聯方的墊款,屬非貿易性質、無抵押、免息及須按要求償還。 16審閱中期財務報告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且並無異議。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本集團主要從事在中國提供i)智能製造解決方案,包括銷售設備及提供有關技術服務;及ii)銷售墓地及骨灰龕的代理服務以及提供其他殯葬相關服務。 智能製造解決方案業務 本集團是智能製造解決方案供貨商,在中國專注於精密3D檢測解決方案及精密加工解決方案。本公司為高端設備製造商提供智能製造解決方案,以滿足其在工業產品製造方面的高精密需求。其解決方案包括及整合多種設備及服務,涵蓋從解決方案理念及設計、機械採購、輔助工具與軟件及系統安裝與調試到提供技術支持及培訓等售後服務。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繼續致力擴大市場範圍,接觸不同行業及不同地區的新客戶,並維持與現有客戶的生產關係。於2023年9月30日,本集團共有5個正在進行的項目,皆屬於精密3D掃描解決方案項目。 本集團一直堅持開發新技術,包括新輔助工具設計及相關軟件應用程式。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集團擁有31項已註冊專利,包括6項發明專利及25項實用新型專利,並有22項發明專利及1項實用新型專利在註冊階段。 殯葬業務 本集團殯葬業務包括銷售墓地及骨灰龕的代理服務,包括墓地使用權以及墓地使用的墓碑及其他配套產品,以及骨灰龕使用權。殯葬業務佔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收益約14.1%(2022年:9.1%)。本集團於指定期間來自殯葬業務(尤其是銷售墓地代理服務)的收益取決於財政期間內所售墓地的數目及平均售價,並確認為收益。 財務回顧 收益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益約12.4百萬港元,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約12.0百萬港元增加約2.9%。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殯葬業務於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貢獻1.8百萬港元(2022年同期:1.1百萬港元)。 毛利 毛利由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