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发布日期 外需表现未超季节性——10月进出口点评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chenzhiyi@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陈玮chenwei3@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2080003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研究结论 2023年11月7日海关总署公布进出口数据,1-10月出口同比增长-5.6%(前值-5.7%,按美元计,后同),进口为-6.5%(-7.5%)。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速转升为降。1-10月服装、家具、鞋靴、灯具、箱包、玩具合计出口累计同比增速为-10.2%(-9.7%),其中社交出行相关的服装、鞋靴、箱包出口累计同比分别为-8.7%、-12.3%、4.7%(-8.8%、-11.5%、6.3%);地产后周期相关的家具、灯具、家用电器分别为-8.5%、-5.7%、2%(-9%、-5.4%、1.1%),其中家电维持较好表现。 ⚫电子相关中间品出口回升放缓是机电产品表现走弱的主要原因。1-10月机电产品出口金额累计同比增速为-3.3%(-3.2%),占总出口的比重为58.4%(58.2%)。分项来看:(1)机械设备维持增长。10月通用机械设备出口累计同比增速为1.4%(1.4%);汽车(含底盘)、船舶等维持较高增速,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77.9%、21%(83.9%、19.1%)。(2)电子设备出现分化。一方面是部分消费电子出口继续企稳回升,如手机出口累计同比为-8%(-12.5%),另一方面是电子设备相关中间品出口修复明显放缓,集成电路、液晶平板显示模组出口累计同比分别为-14.1%、-4.3%(-14.1%、-5.3%)。 寒潮影响北方部分室外景区和游乐园客流量——扩大内需周观察2023-11-07 东方战略周观察:中澳关系再出发2023-11-0611月美国FOMC点评:金融条件收紧纳入美联储关注2023-11-06 ⚫对美出口延续回升,对日韩出口转升为降。10月对美、欧、东盟、日、韩、俄出口金额累计同比增速为-15.4%、-10.6%、-5.3%、-8.6%、-8.2%、52.2%(-16.4%、-10.6%、-4.8%、-8.3%、-7.5%、56.9%);出口占比为14.9%、15.1%、15.4%、4.7%、4.4%、3.2%(14.8%、15.2%、15.4%、4.7%、4.4%、3.2%)。 ⚫铁矿砂、铜矿砂、原油等部分大宗商品显著拉动进口。进口分项来看:(1)部分大宗商品进口进一步回升。其中10月原油以及铁、铜矿砂及其精矿累计同比分别为-7.7%、-0.1%、7.3%(-9.6%、-2.2%、5.6%),均回升;煤炭、天然气进口金额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26.7%、-7.3%(30.5%、-5.8%)。(2)部分机电中间品进口回暖。机电产品累计同比增速为-13.4%(-14.9%),持续回升。其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集成电路、汽车零件等均有不同幅度的改善,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16.2%、-18.8%、-14.7%(-22.8%、-19.8%、-16.3%)。 ⚫出口当月同比为何转升为降:(1)量上或受到抢出口影响。我们估算10月集装箱吞吐环比约为-4.3%(2015-2019+2021年同期平均-2.1%),明显弱于季节性,9月供货商配送时间PMI为50.8%,而2015-2019年同期均值为50%(10月差距缩小一半),类似的情况在8月末台风“苏拉”登陆南方省市时曾出现过,最终8月末台风对出口影响有限。结合地域和商品看,8-10月对日韩出口同比波动较大,两地或是抢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对应的可能是本月走弱的电子设备相关的中间产品,即10月中韩出口分化的主要原因(出口电子消费品都回暖,而中国中间品弱)。(2)出口量是近几个月出口主要贡献项。8-9月出口回升主要依赖出口数量,10月数量或因“抢出口”回落,而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估算出口价格端可能尚无明显起色。(3)当下外需仍未到能持续提供超季节性动能的阶段,维持美国补库更多在明年显现的判断。10月欧美和全球摩根大通PMI均承压,中国新出口订单PMI也回落。具体来看,虽然美国库存对其进口的抑制正在减弱,但是从库销比来看12月以前动能仍可能有限;欧盟方面经济仍较为低迷,需求回升动能明显不足,另一方面是我们依然看到东盟和对美当月出口同比同向变化(回暖),同时10月越南官方公布的出口同比仅5.9%(4.6%),上行明显放缓,这是两国产业链联系依然紧密的积极信号。此外值得注意的是,6月以来“中国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分子分母均3年复合同比,基期2019年)再次降至1以下(0.91-0.94之间),或同样表明外需暂时不足以支撑出口企业提价。 ⚫风险提示:能源短缺对欧洲进口需求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数据来源:Wind,东方证券研究所备注:2021年为两年复合增速 数据来源:Wind,东方证券研究所 Tabl e_Disclai mer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 e_Discl ai mer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