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关于受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截至报告期末,上交所已向公司发出问询函。 2、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070,448股的比例为0.06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4.77元/股,最低价为162.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0,660.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Shumin 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Zhang Ming会计机构负责人:Zhang Ming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Shumin 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Zhang Ming会计机构负责人:Zhang Ming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