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2年6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23年1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23年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3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2023年6月16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69,000.00万元(含69,000.00万元),主要用于投资浙江善渊“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江西善渊“年产3,685吨医药及中间体、4,320吨副产盐项目(一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7月12日到账;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8月2日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池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雪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池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雪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