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业务进展情况 (1)7-9月份业务进展情况 2023年7-9月,本集团各项业务按中国会计准则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4,473,101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2.96%,主要由于本报告期集团对路桥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子公司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同比减少,建造期收入和地产业务结转收入相应下降所致。其中,受益于集团经营路网通行量的上升,收费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574,565千元,配套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88,511千元,同比分别增长17.04%和51.73%;地产业务结转收入约人民币69,535千元,同比下降约64.95%;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37,191千元,同比下降约6.51%,主要是受风速下降等天气因素影响,云杉清能公司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有所减少;确认建造收入约人民币1,154,070千元,同比下降32.83%;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9,229千元,同比增长约101.50%,主要是广告业务收入的增加和新增酒店服务收入。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3年7-9月,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2,717,327千元,同比下降约7.93%,主要是本报告期集团建造期成本和地产销售业务成本同比减少所致。2023年7-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2,002,920千元,同比增长约2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554,873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1.43%。 (2)1-9月份业务进展情况 2023年1-9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收费公路业务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经营路网通行量同比上升。在此带动下,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11,609,113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2.40%。其中,道路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7,096,951千元,同比增长约28.26%;配套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388,918千元,同比增长约80.45%;地产业务累计结转销售收入约人民币315,022千元,同比下降约33.34%,系由于房屋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88,618千元,同比增长约4.55%,主要是云杉清能公司海上风电项目去年同期发电设备可利用率受工程过渡期部分线路调整运行方式限出力等因素影响所致;确认建造收入约人民币2,157,912 千元,同比增长约0.65%,系对路桥项目的建设投入同比增加;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61,692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64.83%,主要是子公司广告收入的增加和新增酒店服务收入。 2023年1-9月各路桥项目日均车流量与收费额比较数据(日均通行费收入,未扣除免费期间): 注1:集团控制或参股的17个收费路桥项目,除上表列示的15个收费路桥项目外,还包括龙潭大桥及龙潭大桥北接线。其中,陆马一级公路由锡宜高速合并运营,锡宜高速运营数据包含陆马一级公路运营数据。陆马一级公路于2022年9月获得江苏省政府批复由无锡市政府回购,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注2:镇溧高速因去年同期周边部分高速公路封闭管控,车辆分流至镇溧高速,基数相对较高,导致本报告期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较少。 注3:宜长高速受2022年11月溧广高速溧阳至宁德江苏段通车分流影响,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2023年1-9月,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6,643,98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5.61%,主要由于公路经营权摊销和油品采购成本的增长,以及新增酒店运营成本所致。 2023年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5,221,691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3.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036,768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801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9.84%。 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合并范围变化。2023年2月17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苏交控和云杉资本。2023年2月27日,宁沪投资公司、保理公司与江苏交控、云杉资本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4,600万元,其中:江苏交控80%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7,680万元;云杉资本20%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6,920万元。2023年7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办理保理公司股东变更。本报告期,宁沪投资公司收到保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4,600万元,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保理公司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云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晋佳会计机构负责人:姚群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