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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宋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914号)。复华文苑项目结算事项,公司已与工程承包单位签署《结算协议》,与审价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签署《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并已支付工程结算款;相关诉讼、仲裁情况,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案件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给年审会计师,目前案件正处于审理过程中。 公司管理层积极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取得相关询证函回函或实施其他替代程序,从而尽快消除审计报告带来的相关不利影响。关于与复华文苑工程承包单位有关的未决诉讼和仲裁,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应诉,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暂无变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宋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方瑶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宋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方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方瑶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