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柴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明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上表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95%。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2023年9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蒙牛”)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8万股,并不低于514万股(含首次已增持的1,236,700股股份)。截至2023年9月30日,内蒙蒙牛已实际增持公司股份4,268,005股股份(含首次已增持部分),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8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柴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柴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柴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柴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并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77,302,601.13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人民币71,204,098.81元,增加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098,502.32元。 考虑到执行该解释的规定后,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将大幅增加,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九章所得税第四节之“五、所得税的列报”提及:“(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企业于2023年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本次抵消后减少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17,981,981.89元,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人民币24,080,484.21元,增加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098,502.32元。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