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宁波港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光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向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智港通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和被收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同受省海港集团控制,且控制为非暂时性,故本次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集装箱码头布局,增强在国内市场尤其是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地区的辐射力,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挂牌价18.45亿元取得了原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榭码头”)45%股权,2023年8月8日,公司完成大榭码头45%股权的交割手续,“大榭码头”更名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并自该日起将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原持有其35%股权在合并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增值收益7.24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335千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443千元。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