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2023年8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神华2023年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本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煤炭分部经营情况 1.销售情况 (1)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2)按销售区域分类 3.按煤源类型分类的煤炭产品销售毛利(合并抵销前) (三)发电分部经营情况 1.发、售电情况 2023年1-9月,本集团新增位于内蒙古、广东、河北、福建等地的对外商业运营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合计217兆瓦。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聚烯烃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五)项目进展情况 1.胜利能源露天排土场150兆瓦光伏项目已全容量并网发电,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电量为0.44亿千瓦时。 2.包头煤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开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推动本集团煤基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本集团一体化运营模式。 (六)行业环境分析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生产供给稳步增加,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就业物价总体改善,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2%,第三季度环比增长1.3%。 前三季度,我国煤炭需求保持增长,电煤中长期合约有效保障煤炭供应平稳有序,国内煤炭经济运行基本平稳。1-9月,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NCEI(5,500大卡)中长期合同均价约715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元/吨。第三季度经济恢复拉动煤炭需求增长,煤炭产量受产区安全事件影响小幅波动,煤炭市场价格高位震荡。 1-9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34.4亿吨,同比增长3.0%;累计进口煤炭3.48亿吨,同比增长73.1%。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为66,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5.8%。 四季度我国经济持续向好,预计煤炭经济将保持总体平稳。水电出力、极端天气、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等因素将对煤炭供需产生短期影响,可能在部分时段、局部地区出现供应偏紧的局面。 注: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五、释义 中国神华/本公司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指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集团指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指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胜利能源指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指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报告期指2023年7-9月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