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32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未在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9月17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1月10日;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1年9月17日,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0月19日。 2、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会议主要内容及相关进展信息如下: (1)本报告期内,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8.2574元/股调整为38.0974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1.4274元/股调整为61.2674元/股。 (2)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7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回购注销。截至本报告期末,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32.37万股。 (3)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8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5.8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8月3日办理完毕。 3、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之间的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3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48.6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