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转债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李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兼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妮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兼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中: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新旧衔接规定,对公司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累积影响数(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