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金树先生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庆松先生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合计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截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金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83,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庆松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39,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