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近期,公司和B公司就激光雷达发射模组合作达成一致,炬光科技同意向B公司转让前期研发服务成果并同意由B公司自行生产激光雷达发射模组,双方已就相关情况达成一致。 2.股份回购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或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6)。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兴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一萍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一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367,916.4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708,639.54元。 公司负责人:刘兴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一萍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一萍 2023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