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行长兼首席执行官王良,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彭家文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李俐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报告并同意将本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指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金租”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国际”指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指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信诺资管”指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 报 告 包 含 若 干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状 况 、 经 营 业 绩 及 业 务 发 展 的 展 望 性 陈 述 。 报 告 中 使 用 诸如“将”“可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主要财务数据 2.1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本公司2017年发行了非累积型优先股,2020年7月和2021年12月发行了永续债,均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计算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需扣除当期已发放或已计提的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需扣除优先股和永续债余额。本公司本期发放永续债利息19.75亿元。 (2)2023年1-9月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6.48亿元,同比下降63.38%,主要为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同比减少。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2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3股东信息 3.1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93,295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其中,A股股东总数564,564户,H股股东总数28,731户。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份的机构,其所持股份为投资者持有的招商银行沪股通股份。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截至报告期末,上表中A股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委托、受托或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3.2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6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2023年1-9月,本公司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按单一账户列示。 (2)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子公司;“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由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中银资产-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中银证券中国红-汇中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为关联方。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招商银行以“打造价值银行”为战略目标,秉承“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理念,报告期各项业务稳健开展,资产负债规模和净利润稳步增长,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2023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02.79亿元,同比下降1.72%;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138.90亿元,同比增长6.52%;实现净利息收入1,622.86亿元,同比增长0.10%;实现非利息净收入979.93亿元,同比下降4.59%;年化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和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1.46%和17.38%,同比分别减少0.04和0.84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06,680.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2%;贷款和垫款总额64,555.46亿元1,较上年末增长6.68%;负债总额96,466.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3%;客户存款总额79,804.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0%。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17.9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90亿元;不良贷款率0.96%,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445.86%,较上年末下降4.93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27%,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 4.2利润表分析 净利息收入 2023年1-9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息收入1,622.86亿元,同比增长0.10%,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62.35%。 2023年1-9月,本集团净利差2.07%,净利息收益率2.19%,同比分别下降23和22个基点。生息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多次下调叠加有效信贷需求不足,贷款收益率下行;二是市场利率中枢低位运行,带动债券投资和票据贴现等市场化资产收益率下降。计息负债成本率同比上升,主要是受美元加息影响,外币负债成本率显著上升。 非利息净收入 2023年1-9月,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979.93亿元,同比下降4.59%,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7.65%。面对当前非利息净收入增长困境,本集团努力夯实客户基础,升级客户服务,持续探索细分领域增长点。非利息净收入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70.27亿元,同比下降11.52%;其他净收入309.66亿元,同比增长14.90%,主要是债券投资相关收益及经营租赁收入增加。 本集团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点项目的分析如下。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40.49亿元,同比下降6.02%。其中,代理保险收入126.11亿元,同比增长16.94%,主要是保障型保险销量及占比同比上升;代理基金收入40.84亿元,同比下降22.81%,主要是费率较高的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及占比下降;代销理财收入40.29亿元,同比下降24.31%,主要是理财产品规模同比下降及费率降低;代理信托计划收入25.01亿元,同比下降22.14%,主要是代理信托规模下降;代理证券交易收入5.76亿元,同比下降20.11%,主要是香港资本市场持续低迷,股票交易量减少。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6.74亿元2,同比下降8.14%,主要是招银理财产品管理规模同比下降。托管费收入41.32亿元,同比下降6.79%,主要是权益类公募基金、理财托管规模下降。银行卡手续费收入145.51亿元,同比下降8.62%,主要是信用卡线下交易手续费下降。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117.49亿元,同比增长2.17%,主要是电子支付收入增长。 业务及管理费 2023年1-9月,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783.16亿元,同比增长0.03%。其中,员工费用517.61亿元,同比增长0.04%;业务费用265.55亿元3,同比增长0.02%。本集团保持金融科技建设投入规模,不断夯实科技基础,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同时加强成本管理,坚持优化费用开支,精细化配置费用资源。报告期本集团成本收入比30.09%,同比上升0.53个百分点。 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1-9月,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397.43亿元,同比下降20.78%。其中,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414.66亿元,同比增加74.22亿元,主要是贷款规模增加及部分客户风险变化的影响;除贷款和垫款外的其他类别业务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7.23亿元,同比减少178.46亿元。2023年1-9月,除贷款和垫款外的其他类别业务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主要是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业务规模较上年末减少、个别客户风险下降及资产清收冲回了其前期已计提金额。 4.3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06,680.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等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64,555.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8%;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0.51%,较上年末上升0.82个百分点。其中,本集团零售贷款33,886.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68.47亿元,增幅7.17%,增幅高于上年同期,主要是居民消费回暖,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需求均有所增加;本集团公司贷款25,438.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82.49亿元,增幅7.08%。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余额30,562.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36%。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96,466.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3%,主要是客户存款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79,804.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0%,占本集团负债总额的82.73%,为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公司客户存款余额46,146.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13%;零售客户存款余额33,658.1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3%。本集团客户存款中,活期存款占比55.47%,定期存款占比44.53%。本集团活期存款中,公司客户存款占比59.05%,零售客户存款占比40.95%;定期存款中,公司客户存款占比56.29%,零售客户存款占比43.71%。2023年1-9月,本集团活期存款日均余额占客户存款日均余额的比例为58.03%,较上年全年下降3.60个百分点。 所有者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