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兴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自云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广州远洋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服务费5,445,338.41元(不含税),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司未将上述托管费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在广州远洋投资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并具有持续性,且公司依据托管协议提供了对应的管理服务,托管关系具有商业实质;托管费的收取基础是被托管方的人工成本计算,收支基本相抵,并未发现显著不公允导致误导报表使用者对未来盈利能力预期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陈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兴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自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并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期初未分配利润、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