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新风光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决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其自有资金自2023年9月27日起6个月内增持数量不低于79,000股,不超过158,000股。 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截至2023年10月9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80,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7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