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中国银行]:《经济金融热点快评》:深圳市政府拟在港发债,人民币国际化再迈一步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报告/报告详情/

《经济金融热点快评》:深圳市政府拟在港发债,人民币国际化再迈一步

2021-08-27中国银行W***
《经济金融热点快评》:深圳市政府拟在港发债,人民币国际化再迈一步

1 深圳市政府拟在港发债,人民币国际化再迈一步 8月24日,深圳市财政局网站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决策部署,2021年深圳将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不超过50亿元,根据公告内容,募集资金或重点投向发展绿色经济。同日,广东省财政厅亦发出通知,计划在澳门特区发行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9月28日,国家财政部就在香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是我国国债首次在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也是首次在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人民币计价的主权债券,后澳门于2019年7月4日首次发行20亿元人民币国债。广东省、深圳市作为国内首批离岸市场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与融合意义重大。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深圳市政府境外发债象征我国人民国际化又迈出重要一步。去年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明确:“深圳先行先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授权深圳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深圳此次以地方政府名义在境外发债,发挥了示范作用,加快国内地方债市场与国际接轨,丰富海外人民币投资标的,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实现了以内外双循环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改革目标。深圳不仅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同时也是全球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一直表现出强劲的财政实力,2020年政府综合财力超5000亿元,且债务率较低,在香港发行人民币离岸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确保实现正面、积极的引领带动效果,吸引更多境外优秀资本参与我国十四五建设,把握二次改革红利。深圳率先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也有助于巩固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做 伦敦经济月刊(2013年1月) 2013年1月18日 研究院 经济金融热点快评 2021年8月26日 2021年第141期(总第577期) 宏观快评 2021年第141期(总第577期) 2 大、盘活离岸人民币市场。此前香港已有计划在“债券通”等市场继续发力,加强与央行沟通争取推出“南向通”,为内地投资者透过香港进入国际债券市场开拓全新的渠道。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的逐步扩大,境外机构与个人持有的人民币规模不断增加,对人民币资产的投资需求也与日俱增, 2020年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突破28万亿元,同比增长44%,人民币跨境收支规模扩大,带动境外人民币资金结存余额增加,也为离岸人民币各种投融资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第二,深圳市政府境外发债为境内其他地区发展绿色经济探索新的融资渠道。绿色债券是指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是近年来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绿色债券市场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16年中国已跃升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市场。今年我国发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也大篇幅地阐述“推动绿色发展”和“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安排,从新型城镇化到农业农村、从能源革命到战略性新兴产业、从绿色制造到数字经济、从污染防治到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多维度贯穿了未来五年的国家战略,2021年到2025年将是绿色发展的五年。去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相关指标未来也会考核落实到各地方政府。但当前国内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参差不齐,受疫情、房地产调控、金融监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难以为继,亟需寻找新的融资渠道,缓解财政压力。境外发行绿色人民币债券,不仅发债相对利率较低,降低利息成本,实施期限较长,减轻融资期限错配压力,还可以通过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发挥国外评级体系对举债主体的约束和监督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湾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国际金融市场环境,互联互通的金融交易平台以及全国领先的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深圳市政府在港发行绿色债券,除了示范效果,还能发挥桥梁作用,协调湾区资源为国内其他地方政府赴港发债提供智库支持。 宏观快评 2021年第141期(总第577期) 3 第三,深圳市政府境外发债对湾区金融机构承销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市财政局的公告中,对承销商的资质、实力等多个维度有明确要求。一是须是依法成立的、具备安排香港市场债券发行资质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在香港以及中国大陆有分支机构或合作机构;二是具有丰富的境外债券承销经验,包括2019年以来境外国债承销、境外绿色债券承销、境外中资债券承销、全球债券承销、香港债券承销等;三是具有丰富的固定收益产品研究经验和深入的行业研究覆盖,在产品设计、开发、行业动态搜集、专题研究等方面具有优势。成为承销商的金融机构,一方面能够为机构品牌进行全球化的宣传推广,展现实力,为拓展其他地方政府境外发债承销业务夯实基础。其次,能够获得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以及托管、负债、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服务机会。再者,境内金融机构还可完成监管部门下达的绿色信贷、绿色金融发展指标。因此,对湾区金融机构来说,此次债券承销业务既是难得的商业机会,更是担当重要的历史使命。承销离岸人民币债券是湾区金融机构支持国家海外人民币业务发展的措施之一,藉此将服务国家战略与国际融资活动有机结合,将服务实体经济与资金业务优势有机结合,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 (点评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 曾圣均) 联系人:李首博 单位:中国银行研究院 联系方式:010 – 6659 4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