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101516171819 方 功 宇 先 生(董 事 會 主 席)田 濤 先 生余 媛 女 士馬 曉 明 先 生 中 國 銀 行(香 港)有 限 公 司中 國 郵 政 儲 蓄 銀 行 郫 縣 犀 浦 支 行中 國 建 設 銀 行 郫 縣 高 新 支 行中 信 銀 行 成 都 西 區 支 行 蔣 謙 先 生袁 軍 先 生王 志 強 先生 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 王 志 強 先 生(主 席)蔣 謙 先 生袁 軍 先 生 中 國四 川 省 成 都 市青 羊 區錦 里 中 路2號 方 功 宇 先 生(主 席)蔣 謙 先 生袁 軍 先 生 蔣 謙 先 生(主 席)袁 軍 先 生余 媛 女 士 香 港北 角電 氣 道148號31樓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 梁 可 怡 女 士(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辭 任)婁 啟 彤 先 生(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獲 委 任) 田 濤 先 生梁 可 怡 女 士(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辭 任)婁 啟 彤 先 生(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獲 委 任) 羅 兵 咸 永 道 會 計 師 事 務 所執 業 會 計師註 冊 公 眾 利 益 實 體 核 數 師香 港中 環太 子 大 廈22樓 寶 德 隆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香 港北 角電 氣 道148號21樓2103B室 電 話:+8523598 8991電 郵:investorrelations@gingkoeducn.com http://www.chinagingkoedu.com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主 板 1851 中 國 銀 杏 教 育 集 團有限 公 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及 併 表 聯 屬 實 體 統 稱「」)為中 華人 民 共 和 國(「」)四 川 省 的 一 名 高 等 教 育和 職 業 培 訓服 務 供 應 商。於 二 零 二 二╱二 零 二 三 學 年,約 有19,100名 學 生 入 讀 銀 杏 酒 店 管 理 學 院(「」),而 二 零 二 一╱二 零 二 二學 年 入 讀 學 生 人數 則 約 為14,900名。本 集 團 致 力 於 提 供 全 面 及 多 元 化 的 課 程 及 課 程 編 排 以 及 培 養 具 備 適 用 於 現代 服 務 業 實 用 技 能 的 人 才。我 們 畢 業 生 的 高 就 業 率 反 映 我 們 實 用 的 課 程 編 排 及 培 訓 課 程 成 效 卓著。於 二 零 二 二╱二 零 二 三 學 年,4,591名 學 生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從 銀 杏 學 院 畢 業,相 比 二 零 二 一╱二 零 二 二 學 年 增 加56.1%。 市 場 對 具 備 實 踐 經 驗 及 即 時 可 用 技 能 的 人 才 需 求 將 會 持 續 增 加。本 集 團 相 信,中 國 酒 店 市 場 具龐 大 的 市 場 增 長 潛 力。在 此 行 業 背 景 下,作 為 專 注 於 酒 店 行 業 的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供 應 商,本 集 團已 穩 佔 有 利 位 置,能 夠 把 握 中 國 酒 店 行 業 的 增 長 機 遇。 本 集 團 經 營 一 所 學 院 及 一 所 職 業 培 訓 學 校,分 別 為 銀 杏 學 院 及 成 都 銀 杏 酒 店 職 業 技 能 培 訓 學校(「」)。銀 杏 學 院 設 有 八 個 學 系,共 提 供29個 本 科 學 位 課 程 及29個 大 專 文 憑 課 程。 銀 杏 學 院 在 校 人 數 增 加 乃 由 於 其 提 高 聲 譽、加 強 營 銷 力 度 及 改 善 招 生 計 劃 所 致。 本 集 團 的 收 益 主 要 來 自 學 費 及 住 宿 費。學 費 及 住 宿 費 於 適 用 課 程 年 期 或 學 生 受 益 期 內(如 適 用)按 比 例 確 認。下 表 載 列 於 所 示期 間按 收 入 來 源 劃 分 的 收 益 明 細: (1)其 他 主 要 指 來 自 研 究 項 目、培 訓 課 程及 職 業 培 訓的 收 益,並 於 適 用 項 目 或 課 程 年 期 內 按 比 例 確 認。 鑑 於 本 集 團 在 提 供 優 質 民 辦 高 等 教 育 方 面 的 往 績 記 錄 及 行 業 聲 譽,本 集 團 對 未 來 依 然 充 滿 信 心。本 集 團 致 力 成 為中 國酒 店 管 理 行 業 人 才 培 養 的 領 導 者 及 標 準 的 制 定 者,因 此 其 將 繼 續 實 施 以 下策 略: •進 一 步 增 加 市 場 滲 透 度 及 提 高 教 學 品 質,鞏 固 其 在 中 國 酒 店 管 理 行 業 的 市 場 地 位 以 及 逐步 將 自 身 打 造 成 人 才 培 養 標 準 的 制 定 者;•積 極 開 展 海 外 辦 學,加 強 我 們 與 海 外 教 育 機 構 及 企 業 單 位 的 國 際 合 作;•持 續 吸 引、激 勵 和 留 任 優 質 教 師;及•憑 藉 銀 杏 學 院及 銀 杏 培 訓 學 校現 有 品 牌 名 稱,進 一 步 發 展 培 訓 課 程,令 其 收 入 來 源 更 趨 多元 化。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本 集 團 已 訂 立 一 份 土 地 使 用 權 出 讓 合 約,內 容 有 關 出 讓 一 幅 位 於 四 川 省 宜賓 市 南 溪 區、佔 地 面 積 為333,360平 方 米 之 土 地。該 土 地 計 劃 用 作 建 設 南 溪 新 校 區,包 括 一 間 教學 酒 店。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五 月,本 集 團 就 南 溪 新 校 區 一 期 的 建 設 工 程(「」)訂 立 建 設 合 約。建 設 項目 主 要 包 括 興 建 教 學 酒 店、教 室 樓 宇、食 堂、宿 舍 及 其 他 設 施,已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竣 工。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九 日,本 集 團 就 南 溪 新 校 區 擴 建(「」)的 建 設 工 程 訂 立 建 設 合 約。擴 建 項 目 主 要 包 括 一 幢 學 生 宿 舍 樓 及 其 他 配 套 設 施,總 建 築 面 積 約 為20,715.36平 方 米。有 關 進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五 日 的 公 告。 擴 建 項 目 將 由 本 集 團 的 內 部 資 源 及╱或 銀 行 借 款 提 供 資 金,並 預 期 將 完 工 且 設 施 將 於 二 零 二 四年 新 學 年 投 入 使 用。 收 益 指 於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所 提 供 服 務 的 價 值。本 集 團 的 收 益 主要 來 自 銀 杏 學 院 向 在 校 學 生 收 取 的 學 費、住 宿 費 及 配 餐 服 務 費。 本 集 團 於 報 告 期 的 收 益 約 人 民 幣(「」)184.3百 萬 元(截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人 民 幣134.1百 萬 元),增 加 約 人 民 幣50.2百 萬 元 或 約37.4%。該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i)報 告 期 內 學 費 約 人 民 幣159.9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人 民116.8百 萬 元),增 加 約 人 民 幣43.1百 萬 元 或約36.9%,原 因 為 二 零 二 二╱二 零 二 三 學 年 入 讀 學 生 增 多;及(ii)報 告 期 內 住 宿 費 約 人 民 幣12.2百萬 元(過 往 期 間:人 民 幣9.8百 萬 元),增 加 約 人 民 幣2.4百 萬 元 或 約24.5%,原 因 為 二 零 二 二╱二零 二 三 學 年 入 讀 學 生 增 多 及 平 均 住 宿 費 增 加 所 致。 銷 售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教 職 人 員 成 本、折 舊 及 攤 銷、合 作 教 育 成 本、水 電 費 及 其 他 成 本。本 集 團 報 告期 內 的 銷 售 成 本 約 人 民 幣67.9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人 民 幣54.5百 萬 元),增 加 約 人 民 幣13.4百 萬 元或 約24.6%。 本 集 團 於 報 告 期 內 的 毛 利 為 人 民 幣116.4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人 民 幣79.6百 萬 元),增 加 約 人 民 幣36.8百 萬 元 或 約46.2%。本 集 團 於 報 告 期 內 的 毛 利 率 約 為63.2%(過 往 期 間:約59.4%)。該 增 加 乃主 要 由 於 報 告 期 內 的 收 益 增 加 超 過 銷 售 成 本 增 加 的 影 響 所 致。 本 集 團 的 銷 售 開 支 主 要 包 括 與 我 們 學 院 的 相 關 宣 傳 有 關 的 開 支,包 括 招 生 活 動 及 宣 傳 及 廣 告 開 支。於 報 告 期 內,本 集 團 的 銷 售 開 支 約 人 民 幣0.9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約 人 民 幣1.4百 萬 元)。 本 集 團 的 行 政 開 支 主 要 包 括 僱 員 福 利 開 支、物 業 管 理 費、辦 公 費、折 舊 及 攤 銷、專 業 及 商 業 顧 問費 用 以 及 若 干 其 他 行 政 開 支。於 報 告 期 內,本 集 團 的 行 政 開 支 約 人 民 幣25.4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約 人 民 幣22.6百 萬 元)。 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主 要 包 括 政 府 補 貼 及 利 息 收 入。本 集 團 報 告 期 內 的 其 他 收 入 約 人 民 幣1.8百 萬 元(過往 期 間:約 人 民 幣1.7百 萬 元)。 於 報 告 期 內,本 集 團 的 其 他 收 益-淨 額 約 人 民 幣1.6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約 人 民 幣2.3百 萬 元)。該減 少 乃 主 要 由 於 報 告 期 內 的 外 匯 收 益 減 少。 於 報 告 期 內,本 集 團 的 財 務 開 支-淨 額 約 人 民 幣10.9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約 人 民 幣7.4百 萬 元)。該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資 本 化 合 資 格 資 產 的 利 息 開 支 減 少 所 致。 本 集 團 於 報 告 期 內 的 所 得 稅 開 支 約 人 民 幣0.5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約 人 民 幣0.4百 萬 元)。 由 於 上 文 所 述,本 集 團 的 溢 利 由 過 往 期 間 的 約 人 民 幣51.8百 萬 元 增 加 約58.7%至 報 告 期 內 的 約人 民 幣82.2百 萬 元。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本 集 團 的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 約 為 人 民 幣47.3百 萬 元(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月 三 十 一 日:約 人 民 幣199.9百 萬 元),減 少 約 人 民 幣152.6百 萬 元。 報 告 期 內 的 經 營 活 動 所 用 現 金 淨 額 約 為 人 民 幣64.9百 萬 元(過 往 期 間:約 人 民 幣53.8百 萬 元)。報告 期 內 的 投 資 活 動 所 用 現 金 淨 額 約 為 人 民 幣50.8百 萬 元(過 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