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達集團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中期報告 (股份代號: 180)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第7頁至23頁的附註構成本中期財務報告的一部份 。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1. 開達集團有限公司乃一家於百慕達登記註冊的公司 。本公司於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財務報告涵蓋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及本集團於聯營公司的權益 。 本集團於及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告可於本公司主要辦事處香港九龍九龍灣啟祥道二十二號十一樓索取或於http://www.kaderholdings.com網頁閱覽 。 2.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本集團及本集團於聯營公司的權益 。 中期財務報告乃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巿規則適用披露條文而編製 ,包括符合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 本中期財務報告已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獲董事會批准及授權刊發 。 編製中期財務報告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二零二二年的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 ,惟預期於二零二三年的年度財務報表所反映的會計政策變動除外 。有關會計政策的任何變動詳情載於附註3。 遵從《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規定編製中期財務報告需要管理層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 ,而該等判斷 、估計及假設會影響政策的應用以及按本年至今基準計算的資產及負債 、收入及開支的呈報金額 。實際結果或會有別於該等估計 。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本集團錄得的流動負債淨額為港幣269,963,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205,922,000元)。儘管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錄得流動負債淨額 ,本集團於同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港幣75,901,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81,217,000元)。此外 ,基於未動用的銀行融資額為港幣280,772,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319,599,000元),董事認為本集團將具備充裕資金應付其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起計至少十二個月到期的負債 。因此 ,本集團的中期財務報告以持續經營基準編製 。 本中期財務報告包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選取的解釋附註 。該等附註包括對理解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和表現自二零二二年的年度財務報表以來的變化具有重要意義的事項和交易的說明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附註並不包括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完整財務報表所需的所有資料 。 (續)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若干《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該等修訂本於本集團的當前會計期間首次生效: 該等變動概無對本中期財務報告所編製或呈列之本集團於當前或過往期間之業績及財務狀況帶來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應用任何在當前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或詮釋 。 (b)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在憲報刊登《2022年香港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將最終廢除僱主通過提取其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減少其應付予香港僱員的長期服務金(「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亦稱「對沖機制」)的法定權利 。政府其後宣佈 ,修訂條例將自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過渡日期」)起生效 。另外 ,預計政府亦將推出一項補貼計劃 ,以在廢除後為僱主提供協助 。 除其他事項外 ,一旦取消對沖機制生效 ,僱主不能再使用其強制性強積金供款(不論於過渡日期之前 、當天或之後作出的供款)所產生的任何累算權益 ,以自過渡日期起減少僱員服務的長期服務金 。然而 ,若僱員的僱傭於過渡日期之前開始 ,僱主可繼續使用上述累算權益減少截至該日期止僱員服務的長期服務金;此外 ,於過渡日期前服務的長期服務金將根據緊接過渡日期前僱員的月薪及截至該日期止的服務年限計算 。 (續) (b)(續) 於二零二三年七月 ,香港會計師公會刊發了「香港取消強積金-長期服務金對沖機制的會計影響」,就與對沖機制及取消該機制有關的會計考慮因素提供指引 。特別是 ,該指引指出 ,實體可以將其強制性強積金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入賬 ,該等權益預計將用於減少應付予僱員的長期服務金 ,作為該僱員對長期服務金的視同供款 。然而 ,應用此方法 ,在修訂條例於二零二二年六月頒佈後 ,不再獲准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第93(b)段所述的實際可行權宜方法 ,並將該等視同供款確認為提供相關服務期間當期服務成本減少 ,而不再應用實際可行權宜方法的任何影響均被確認為損益的追補調整 ,並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對長期服務金負債作出相應調整 。 於本中期財務報告中及於過往期間 ,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指引 ,本集團已核算其強制性強積金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 ,該等權益預計將用於減少應付予僱員的長期服務金 ,作為對長期服務金的視同僱員供款 。然而 ,本集團一直採用上述實際可行權宜方法 。 本集團已評估該新訂指引對上述會計政策的影響 ,並決定更改該等會計政策以符合該指引 。管理層已開始實施變更 ,包括額外數據收集及影響評估 。然而 ,由於本集團尚未完全完成對香港會計師公會指引影響的評估 ,於本中期財務報告獲授權發佈時 ,該變更的影響尚不可合理估計 。本集團預計將採用該指引 ,並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中追溯應用 。 編製中期財務報告需要管理層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 ,而該等判斷 、估計及假設會影響會計政策的應用以及資產及負債 、收入及支出的呈報金額 。實際結果或會有別於該等估計 。 編製本中期財務報告時由管理層對本集團在會計政策的應用及主要不明確數據的估計所作出的重要判斷與於及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所作出的相同 。 (續) 本集團按部門管理其業務 ,而部門則按業務線劃分 。按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向本集團最高層行政管理人員內部匯報資料的方式一致 ,本集團已確定下列三個可呈報分部 。並無綜合計算經營分部以組成以下可呈報分部 。 本集團的客戶基礎多樣化 ,於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均無客戶與本集團的交易額超過本集團收入的10%。 為評估分部表現及於分部之間分配資源 ,本集團的高級行政管理人員按以下基準監察各個可呈報分部應佔的業績 、資產及負債: 分部資產包括所有有形資產及流動資產 ,惟不包括無形資產 、於聯營公司之權益 、遞延稅項資產 、本期可收回稅項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向聯營公司貸款及其他企業資產 。分部負債包括所有負債 ,惟不包括應付聯營公司款項 、本期應付稅項 、遞延稅項負債及其他企業負債 。 (續) (b)(續) 收入及開支乃參考該等分部所得的銷售額及該等分部所產生的開支 ,或因該等分部應佔資產的折舊或攤銷而產生的開支 ,分配至可呈報分部 。 呈報分部溢利所用的計量方式為「經調整扣除利息 、稅項 、折舊及攤銷前的收入」,其中「利息」視為包括投資收入 ,而「折舊及攤銷」視為包括非流動資產的減值虧損 。為計算經調整扣除利息 、稅項 、折舊及攤銷前的收入 ,本集團的盈利已進一步就未具體分配至個別分部的項目作出調整 ,如應佔聯營公司溢利減除虧損及其他總部或企業管理成本 。 除接收經調整扣除利息 、稅項 、折舊及攤銷前的收入有關的分部資料外 ,管理層亦獲得有關收入(包括分部間的銷售)、由分部直接管理的現金結餘及借貸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及開支 、由分部營運使用的非流動分部資產折舊 、攤銷及減值虧損及添置的分部資料 。分部間的銷售乃參考就同類訂單向外界人士收取的價格進行定價 。 本期間提供予本集團最高級行政管理人員作資源分配和評估分部表現的本集團可呈報分部資料載列如下: (續) (續) (續) 本集團的玩具及模型火車業務乃一個別業務分部(見附註5),由於其產品在節慶期間的需求會上升 ,下半年的銷售額平均會較上半年為高 。因此 ,上半年此分部所錄得的收入及分部業績一般較下半年為低 。 除稅前虧損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廣告及推廣核數師酬金建築物管理及保安服務費娛樂燃料 、電力及水政府地租及差餉保險法律及專業費用郵費 、電話及傳真維修及保養特許權使用費 、佣金及銷售服務費分包費用工具及消耗品交通及差旅 (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香港利得稅乃按估計年度有效稅率16.5%(二零二二年:16.5%)計提撥備 。香港境外附屬公司的稅項亦按相關司法權區預期適用的估計年度有效稅率計算 。 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本公司普通股權益股東應佔虧損港幣2,582,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30,502,000元)及於中期期間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950,588,000股(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950,588,000股普通股)計算 。 於當前及過往期間 ,本公司並無任何具攤薄性的潛在普通股 。因此 ,當前及過往期間的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虧損相同 。 (續) 10.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使用權資產添置為港幣1,332,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2,220,000元)。該金額包括港幣1,332,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1,293,000元)之租賃物業添置及餘下港幣零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927,000元)與廠房及設備的其他項目的新訂租賃協議的應付租賃付款資本化有關 。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本集團所購置投資物業以及其他物業 、廠房及設備項目的總成本分別為港幣39,234,000元及港幣22,697,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1,635,000元及港幣12,889,000元)。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所出售其他物業 、廠房及設備項目的成本及賬面淨值分別為港幣629,000元及港幣零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零元及港幣零元),而相關出售收益為港幣13,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零元)。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本集團獨立估值師採用與該估值師進行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估值時相同的估值方法 ,更新按公允價值列賬的投資物業估值 。 鑑於有關更新 ,已就投資物業於本期間損益確認盈餘港幣16,271,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虧絀港幣3,550,000元)。 (續) 11. 12. 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賬款(扣除虧損撥備),其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作出的賬齡分析如下: 所有要求信貸額超過一定金額的客戶均須進行信貸評估 。大部份的應收賬款由發票日起計九十天內到期 。 (續)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及合約負債包括應付賬款 ,其於報告期末的賬齡分析如下: (續) (續) 下表所列為本集團於報告期末按經常基準計量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 ,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之定義將公允價值劃分為三個層級 。公允價值計量層級乃參照下列估值技術所使用輸入數據的可靠程度及重要程度劃分: (續)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概無公允價值於第一層級及第二層級間轉撥 ,或轉入或轉出第三層級(二零二二年:港幣零元)。本集團之政策為 ,在公允價值於報告期末發生層級間轉移時對其進行確認 。 公允價值根據金融機構的報價而定 。 (續)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本集團按成本或攤銷成本入賬的金融工具的賬面值與其公允價值並無重大差異 。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本集團概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 (續) 19. (a)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本集團從聯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