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193) 泰林科建控股有限公司 Tailam Tech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 公司資料2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4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8 簡明綜合中期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3 簡明綜合中期資產負債表14 簡明綜合中期權益變動表16 簡明綜合中期現金流量表17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18 開曼群島註冊辦事處 董事會 執行董事王嫻俞女士(主席)王朝緯先生蔣銀娟女士 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 非執行董事王良友先生 中國主要營業地點 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小燕女士黎振宇先生崔玉舒先生 中國上海浦東新區濰坊西路55號上海世茂大廈1901A室 審核委員會黎振宇先生(主席)黃小燕女士崔玉舒先生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二座31樓 薪酬委員會黃小燕女士(主席)王嫻俞女士崔玉舒先生 開曼群島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提名委員會王嫻俞女士(主席)黃小燕女士崔玉舒先生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 聯席公司秘書陳小燕女士吳嘉雯女士 授權代表王嫻俞女士吳嘉雯女士 公司資料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核數師 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香港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22樓 律師事務所 關於香港法律:陳馮吳律師事務所(與世澤律師事務所聯營)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28號祥豐大廈27樓 主要往來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花園道1號中銀大廈53樓 股份代號6193 關於中國法律: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中國上海靜安區江場三路181號盈科律師大廈 公司網站www.tailamgroup.com 關於開曼群島法律:Conyers Dill & Pearman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 中期業績 泰林科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期間」)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連同二零二二年相應期間(「相應期間」)的比較數字。 業務回顧 本集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製造及銷售預應力高強度混凝土管樁(「PHC管樁」)(即預應力高強度混凝土管樁,為卷筒管樁的一部分)、商品混凝土及陶粒混凝土板且已於中國江蘇省南通啟東市設立一間生產廠房。 本集團的PHC管樁主要以自有商標銷售予客戶,而PHC管樁、商品混凝土及陶粒混凝土板均主要用於建築及基建項目。於本期間,本集團的產品主要銷售予江蘇省的房地產開發商及建築公司。 於本期間,繼防疫措施獲放寬及邊境管控獲解除後,中國的經濟情況稍為好轉。然而,各種宏觀經濟因素掀起波瀾,令物業市場和建造業繼續面臨挑戰。另外,本集團受到跨國政治分極化及不明朗貨幣政策(包括但不限於利率上升)而引致的不確定性的影響。 本集團一直留意有關情況,以提升管理效率。此外,本集團致力透過分配資源加強業務根基、吸納客戶及開發營銷資源等方法擴大客戶群。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收益 本集團的收益由相應期間的約人民幣147,700,000元減少約人民幣22,300,000元或15.1%至本期間的約人民幣125,400,000元。有關減少乃歸因於基建活動數量較少,因此對PHC管樁的銷量有所下降。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團的毛利由相應期間的約人民幣13,800,000元增加約人民幣1,800,000元或13.0%至本期間的約人民幣15,600,000元。本集團的毛利率由相應期間的約9.3%增加至本期間的約12.5%,源於生產成本的有效控制,以及受益於本集團在提高整體效率及效益方面作出的努力。 銷售及營銷開支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銷售及營銷開支約為人民幣1,700,000元,與相應期間約人民幣1,700,000元相比,維持穩定。 行政開支 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由相應期間的約人民幣12,600,000元增加約人民幣2,200,000元或17.5%至本期間的約人民幣14,800,000元,此乃由於與本集團推廣活動相關的差旅及顧問費用增加所致。 本期間的溢利 由於以上各項,本集團於本期間的溢利由相應期間的約人民幣1,900,000元減少約人民幣200,000元或10.5%至本期間的約人民幣1,700,000元。 銀行借款 本集團的銀行借款由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52,600,000元減少約人民幣22,600,000元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約人民幣30,000,000元。 前景 鑒於營商環境波動不定、變幻莫測,董事認為,目前困擾建造業及廣大營商環境的挑戰在後疫情時代可能會持續不散。本集團將於理財方面採取審慎方針,致力透過優化內部管理有效地降低成本,並透過升級現有基礎設施擴大產能。 即使挑戰依然存在,本集團對於各項工作繼續保持積極態度,並預期會於市場復甦後捕捉各種各樣的機遇。本集團亦將繼續提升營運效益及管理能力,在未來日子砥礪前行。 僱傭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僱用約53名全職僱員及130名勞務外包員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53名全職僱員及96名勞務外包員工)。 本集團一般透過網上招聘平台招聘僱員,而勞務外包員工則由一間職業介紹所提供。本集團的僱員及勞務外包員工的薪酬乃根據彼等的工作範疇、職責及表現而釐定。本集團直接向其僱員支薪,並就勞務外包員工提供的服務向職業介紹所付款。本集團的僱員及勞務外包員工(間接透過職業介紹所招聘)亦有權根據彼等各自的表現及本集團的盈利享有酌情花紅。本集團向其僱員及勞務外包員工提供包括工傷及醫療保險的僱員責任保險。 購股權亦可授予本集團的合資格僱員及其他合資格參加者。 本集團的僱員及勞務外包員工因應彼等各自所屬部門及工作範疇接受不同培訓。培訓由內部定期提供。一般而言,彼等須出席有關本集團的質量控制、環保、健康及工作環境安全政策的培訓。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本集團的所有資金及庫務活動現時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管理及監控。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將密切監察本集團的流動資金狀況,以確保本集團資產、負債及其他承擔的流動資金架構能夠符合其資金需求。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持有現金及銀行結餘約人民幣26,000,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43,200,000元)。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借款為約人民幣30,000,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52,600,000元)。本集團所有借款都按浮動利率計息,令本集團面臨現金流量利率風險。本集團密切監察其利率風險,並會在適當時候考慮透過不同方法,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管理有關風險。於本期間,本集團並無參與任何對沖活動。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資產負債比率(以總借款除以權益總額計算)為13.3%(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3%)。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為1.8倍(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倍),而流動資產淨值為約人民幣97,500,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93,900,000元)。 貿易應付款項的賬齡分析及借款情況載於本中期報告的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16及17。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乃因市場價格(如匯率、利率及股價)變動而影響本集團盈利能力或達成其業務目標的能力的風險。本集團管理層對該等風險進行管理及監控,以確保能及時有效採取適當措施。 業務風險 本集團業務極度取決於中國物業市場的表現。中國物業市場下滑以及天災可對本集團業務、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 匯兌風險 本集團業務主要使用人民幣及港元(「港元」)。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非以人民幣計值的資產及負債主要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和其他應付款項,而兩者均以港元計值。倘人民幣兌港元出現波動,本集團的經營業績或會受到影響。 本集團目前並無外幣對沖政策,但會密切監察相關外幣匯率以管理其外幣風險。 董事認為本集團的匯兌風險並不重大,因此並無透過遠期外匯合約等金融工具對沖風險。 重大投資、收購及出售 於本期間內,本集團概無進行任何重大投資、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之約人民幣14,116,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22,766,000元)的樓宇及約人民幣11,089,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11,349,000元)的土地使用權已獲質押作為本集團借款的抵押品。 本集團借款的詳情載於本中期報告的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17。 中期股息 董事會並不建議就本期間派付任何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本期間並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的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本公司股份(「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於該條所指的登記冊內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及╱或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列的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彼等被當作或被視為擁有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附註: 1.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已發行股份為400,000,000股。 2.字母「L」代表該名人士於股份的好倉。 3.該等股份以Apax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Apax Investment」)的名義登記,而該公司由王嫻俞女士擁有72.94%及其胞弟王朝緯先生(執行董事)擁有27.06%。因王嫻俞女士為Apax Investment的唯一董事,且王嫻俞女士控制Apax Investment 72.94%的股權,故Apax Investment由王嫻俞女士控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王嫻俞女士被視為於所有Apax Investment名義登記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4.該等股份以Megacor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Megacore Investment」)的名義登記,而該公司由王良友先生全資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王良友先生被視為於所有Megacore Investment名義登記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概無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於該條所指的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或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主要股東於證券的權益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列人士(並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的登記冊所記錄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權益或淡倉: 1.本公司於二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