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31日 核心观点: 分析师 油气和新能源:Q2盈利环比提升上半年,公司油气和新能源板块实现经营利润855.2亿元,同比增长3.7%;油气当量产量8.9亿桶,同比增长5.8%;原油、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分别为3893元/吨、2105元/千立方米,分别同比下滑19.0%、16.5%;风光发电量8.5亿千瓦时;CCUS业务注入二氧化碳74.9万吨。分季度来看,公司油气和新能源板块Q2实现经营利润445.19亿元,环比增长8.6%;油气当量产量4.4亿桶,环比下降2.3%。 孙思源:sunsiyuan_yj@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3070004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Q2炼油盈利环比小幅下降,化工呈回暖迹象上半年,公司合理优化原油资源配置及化工装置负荷,积极推进新材料业务发展。但受国际油价震荡下行、化工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板块利润空间收窄。报告期内,板块实现经营利润183.5亿元,同比下降23.7%;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185.1亿元,同比下降22.8%;化工业务经营亏损1.6亿元,同比减利2.5亿元。分季度来看,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板块Q2实现经营利润98.8亿元,环比增长16.6%;其中炼油业务Q2实现经营利润91.2亿元,环比小幅下滑3.0%;化工业务Q2实现经营利润7.7亿元,环比扭亏为盈。我们认为,未来随国际油价振幅收窄、国内宏观经济修复、化工品终端需求回暖,公司炼油业务盈利有望逐步企稳,化工和新材料业务盈利有望逐步改善。 销售:Q2量增利减,盈利承压上半年,公司销售业务实现经营利润109.5亿元,同比增长28.4%;汽油、煤油、柴油合计销量8066.8万吨,同比增长12.9%;汽油、煤油、柴油销售均价分别为7989、5728、6894元/吨,同比分别下滑8.2%、6.0%、10.0%。分季度来看,公司销售业务Q2实现经营利润27.9亿元,环比下滑65.8%;汽油、煤油、柴油Q2合计销量4309.3万吨,环比增长14.7%。我们认为,Q2公司销售业务盈利下滑,主要系成品油价差下降所致。 天然气销售:Q2天然气量价齐跌,盈利回落上半年,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实现经营利润141.2亿元,同比增长3.5%;国内天然气销量1086.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8%。分季度来看,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Q2实现经营利润39.8亿元,环比下滑60.7%;Q2国内天然气销售量462.5亿立方米,环比下滑25.9%。我们认为,Q2天然气销售业务盈利下滑,主要系量价齐跌所致。 资料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投资建议预计2023-2025年公司营收分别为32452.05、33789.13、33971.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19%、4.12%、0.5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72.38、1868.04、1947.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6%、11.70%、4.25%;EPS分别为0.91、1.02、1.06元,对应PE分别为8.5、7.6、7.3倍。目前油价处在中高位,看好公司业绩弹性,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国际油气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市场需求复苏不及预期的风险,产品景气度下滑的风险等。 附录: 分析师承诺及简介 任文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博士。曾任职中国石油,高级工程师,8年实业工作经验。2018年加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主要从事化工行业研究。 孙思源,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金融学硕士。2年化工行业研究经验,2023年加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评级标准 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公司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 机构请致电:深广地区:程曦0755-83471683 chengxi_yj@chinastock.com.cn苏一耘0755-83479312 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上海地区:陆韵如021-60387901 luyunru_yj@chinastock.com.cn李洋洋021-20252671 liyangyang_yj@chinastock.com.cn北京地区:田薇010-80927721 tianwei@chinastock.com.cn唐嫚羚010-80927722 tangmanling_bj@chinastoc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