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樊敏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业务高度依赖于中国及其他业务所处地区的整体经济及市场状况,中国及国际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调整,如业务管理和规范未能及时跟进,而造成的法律以及合规风险;面对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深刻变化,而确定战略规划的战略风险;因业务模式转型、创新业务开展和新技术等方面的变化,而带来的内部运营及管理风险;本公司持仓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导致的信用风险;本公司在履行偿付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内部流程管理疏漏、信息系统故障或人员行为不当等可能引起的操作风险。此外,本公司还面临竞争的国际化及汇率风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从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信息技术等方面防范风险,同时优化业务流程控制操作风险,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并重点做好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的风险监控。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Contents 释义 / 001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00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013公司治理 / 037环境与社会责任 / 041重要事项 / 045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059优先股相关情况 / 065债券相关情况 / 067财务报告 / 083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 085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十节第十一节 特别说明: 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02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公司 A 股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209,837,449 股,公司股本增加至 10,347,117,125 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上市证券做市交易;股票期权做市;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此外,公司还具有以下业务资格: 1.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认可的业务资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资格、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注册登记保荐人资格、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网下询价配售对象资格、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业务资格、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从事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资格、参与利率互换交易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黄金现货合约代理业务资格、跨境业务试点资格、非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资格、国债期货做市商资格、信用衍生品业务资格、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资格、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业务资格、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交易所核准的业务资格:权证交易资格、ETF 一级交易商资格、上交所会员资格、深交所会员资格、深交所大宗交易资格、上交所大宗交易资格、上交所 IPO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资格、深交所 EIPO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资格、上交所固定收益综合系统一级交易商资格、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上交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资格、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资格、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资格、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资格、原油期货业务资格、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资格、上交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资格、深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资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资格、北交所会员资格、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深交所基金通平台做市商、上交所基金通平台做市商。 3. 中国证券业协会核准的业务资格: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资格、柜台交易业务资格、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资质、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格。 4. 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业务资格: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资格、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资格。 5. 其他资格:权证结算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的业务资格、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资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资格、数字证书认证业务代理资格、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资格、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转融资业务试点资格、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资格、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场外市场收益凭证业务试点资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资格、期权结算业务资格、微信开户创新方案、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资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资格、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资格、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资格、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备案资格、销售贵金属制品、科创板转融券业务资格、创业板转融券业务资格。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并由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执行委员会委员薛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 年 7 月 27 日,薛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亮先生于即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注: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至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程序,公司相应完成了《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更新,并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际: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法律顾问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 股份过户登记处 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H 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一 )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规定,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 二 )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 )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列示的 2023 年 1-6 月及 2022年 1-6 月的净利润、2023 年 6 月 30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0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型 本集团持续以市场化、国际化为导向,努力成为综合性、全能型投资银行,积极打造国内航母券商和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公司 2018-2022 战略规划于 2022 年末执行期满,在全面回顾总结基础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战略发展思路由“双轮驱动,协同发展”深化为“五位一体,三化一同”,主要业务包括: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代理买卖股票、基金、债券、衍生金融工具等服务,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金融产品销售和资产配置等金融服务,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为各类型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一站式投资银行服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结构化融资,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及多样化融资解决方案等金融服务。 机构业务。主要为机构客户提供主经纪商、席位租赁、托管外包及投资研究、销售与交易等金融服务。 国际业务。通过银河国际控股、银河 - 联昌等业务平台,为全球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销售、投资银行、研究和资产管理等服务。 投资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并为客户的投融资及风险管理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聚焦“客户需求”、“专业发展”、“协同创收”,将期货业务、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子公司业务平台与前述五大业务线主动进行融合,强化业务协同、资源对接,持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二)本集团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业务模式、构建“三化一同”的体制机制。在纵向上打造“五位一体”的业务模式,“五位”即老百姓身边的理财顾问、企业家信任的投资银行专家、机构客户依赖的全链条服务商、国际市场综合的业务提供商、资本市场专业的投资交易商;“一体”即母子公司一体化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在横向上构建“三化一同”的体制机制,即市场化、平台化、数字化和全面协同。 (三)本集团所属行业的发展特征 1. 经济环境 报告期内,随着美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行,美联储加息进程放缓,全球经济仍处于震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