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1、2023年6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10,9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3.88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8项,均为实用新型专利。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授权94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82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 3、由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拾比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联合完成的“抗沾污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板材结构调控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2022年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3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第四节重大事件..........................................................27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31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37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40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35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国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建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永正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是√否 2.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偿债能力 (三)营运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根据解释第16号衔接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在首次执行日,执行解释第16号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业务概要 公司一直致力于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拓展。公司所处的金属外观复合材料行业属于新材料行业,偏向于材料的应用方面。通过自主研发并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经掌握复合与工艺控制技术、远红外辐射加热技术、耐热金属外观复合材料复合技术、定位涂覆技术、高阻隔高加工性薄膜层压金属复合技术、IN-LINE在线剪切系统工艺技术等工艺控制核心关键技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有效专利授权94项,其中8项发明专利、8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外观设计专利。利用上述技术,并通过合理的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公司生产出金属外观复合材料产品(包括PCM产品、VCM产品及MCM产品等),销售给家电行业等生产厂商,包括各品牌制造商和OEM厂商,如美的、海信、长虹、松下、奥马等。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公司的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铁薄板基材、油漆、PVC膜等各类覆膜材料和保护膜等。公司一般会根据每个客户的历史销售情况并结合对未来市场的判断,制定采购计划。公司依据计划进行原辅材料的采购,定制类基材需要提前1.5-2个月向上游供应商下单采购;现货基材从下单订购到到货需要约10-30天;PVC膜等各类覆膜材料和油漆等其他原材料主要来自国内生产厂商,采购周期相对较短。因此行业的经营特点就是需要进行充足的原材料备货,从而保证下游客户的生产和销售计划不受影响。 (二)生产模式 基于金属外观复合材料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的行业特性,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年生产计划安排,结合客户的历史销售数据进行动态的分析预测,依据预测的需求量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和备货。客户向公司发出具体规格型号产品的订货单,公司在接受订单的情况下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安排生产。产品检验合格包装后准时送达客户指定接收地点,客户验收入库后开具收货凭证,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一般在接到客户订货单后,产品的交货期省内客户为3-7天、 外省客户为7-15天,国外客户为2-3个月。 (三)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模式,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直销即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家电等生产厂商,包括各品牌制造商和OEM厂商。公司承担了配送环节全过程服务,满足了客户对公司提供产品及时性的需要。公司产品的运输主要外包给专业的运输公司。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框架性合同,对供货产品种类、产品责任、质量要求、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进行原则性约定,客户根据其生产计划按产品分年度、季度或月度等以订单方式向公司发出采购计划,公司生产后发货完成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进入2023年以来,从全球来看,经济复苏动力依然脆弱,通胀压力依然存在,发达经济体的大幅加息挫伤了投融资活跃度,使得投资下降、消费低迷。从国内来看,202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环境持续回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GDP同比增长5.5%,从消费端来看复苏之势延续,居民消费意愿有所回升。回顾上半年家电市场,据奥维云网推总数据,2023H1我国家电市场零售额3,982亿元,同比增长4.4%,而中国冰冷市场上半年以零售额545亿元收官,同比增长3.5%。从长时间周期看,中国家用冰冷市场早已进入成熟期,市场保有量趋近饱和,新增需求较少。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产品外观部件,销售受下游家用电器行业影响较为明显,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752.96万元,同比下降2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7.93万元,同比下降22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418.76万元,同比下降3.79%。报告期,上游钢铁行业价格波动频繁,行业竞争加剧,部分订单成交价格远低于公司成本价,因此公司在承接订单时,有选择性的减少该类订单的接单量,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同时,受此影响,公司成本在转嫁过程中,难度加大,成本转嫁未及预期,进一步挤压公司利润空间,导致利润下降;其次,芜湖新材一期项目于2022年末投产,该项目尚处于磨合期,产品合格率的提高、产能提升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相关资产折旧与摊销、人工成本等成本费用增加,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利润下降。 (二)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所处的金属外观复合材料行业属于新材料行业,公司的产品属于“装饰、功能型”应用领域。“装饰、功能型”是指用一定类型的基板与特定的高分子涂层复合而成的具有外观装饰效果或者特定功 能的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目前,金属外观复合材料行业已发展成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拥有众多细分领域的行业,其技术门槛相较之前已大幅提高,从而形成了对行业新进入者的技术壁垒。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生产企业的产品集中于功能型及高端金属外观复合材料行业,这部分企业为处于市场高端的品牌生产企业。一方面,这类企业在各自的优势细分市场上拥有较高且稳定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这类企业在生产规模、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工艺技术水平、稳定及时的量产能力等方面均有较大的优势。 国内从事金属外观复合材料行业生产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三个产业集群地带。公司自成立以来,扎根金属外观复合材料行业20多年,是一家专注于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应用推广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家电、建筑、交通运输及医疗卫生等领域提供外观复合材料的整体解决方案。在珠三角地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国内较早从事家电金属外观复合材料生产企业之一。 2、行业法律法规等的变动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1)消费提振,政策利好,有望拉动家电市场全面回暖 2023年初,商务部就将2023年定位为“消费提振年”,促进消费向绿色、智能、健康等方向发展,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恢复。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相关工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再次迎来政策利好。 今年上半年我国家电市场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持续回暖,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GDP同比增长5.5个百分点。同时,工业行业持续复苏,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6月制造业PMI49%,分项指数数据显示,6月制造业生产活动有所加快,市场需求景气度有所改善。 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中国家电市场自今年3月份开始,我国家电市场迎来修复周期,整个二季度市场呈现脉冲式复苏,家电零售迎来触底反弹。整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国家电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4.4个百分点。 6月,有关部门频出利好政策。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推动加快恢复和扩大家电消费。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会议首次明确并认可家居消费对整体内需的提振作用。 (2)地产政策边际改善,家电行业最为受益,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