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甲科技835857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UZHOU ZM-BESTA HEAVY STEEL STRUCTURE CO., LTD. 2023半年度报告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2023年3月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81号),同意公司的上市申请,2023年3月14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3年5月,公司与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合同预估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亿元(含税)。 2023年5月,公司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认定为“2022年度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五十强企业”。2023年5月,公司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价为“AAA级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至2026年6月1日。 2023年2月,子公司徐州中煤(宁夏)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第四节重大事件......................................................................................................................21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8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34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7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47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甲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殿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曲忠涛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偿债能力 (三)营运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业务概要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重型钢结构、轻型钢结构、钢网架、钢桁架、非标设备等钢结构制品的制造和加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配套的PC构件和轻质高强新型内、外墙板的制造和加工,以及为客户提供工业钢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研发、设计、加工、安装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与中国矿业大学联合设立了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具备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 公司在技术和研发方面成果斐然,目前已获得“中煤嵌入式钢结构装配住宅技术”等两项科技成果并被评为国内领先,公司与江苏携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的“钢结构屋顶结构型防水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该技术创新使用光伏方阵与钢结构屋顶结合取代原有屋顶,形成平面、曲面、异型屋盖等多种技术体系,经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组织专家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获得“嵌入式钢结构装配住宅外墙板安装结构”等14项发明专利,获得“预制墙板结构”等50项实用新型专利,“大跨度钢结构载荷推演系统”等9项软件著作权,“超大跨度网架拱棚储料仓施工工艺”等3项境外发明专利。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开发了“嵌入式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等八大技术体系,形成了“多高层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八大核心产品,构建了公司独有的技术优势。公司产品类型丰富,应用领域广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公司产品包括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重型钢结构和轻型钢结构等类型,下游应用覆盖电力、石油化工、公共建筑、煤炭、钢铁和水泥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如仓储穹顶、大型厂房、石化设备支架、高层公共建筑等,能够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公司通过项目承揽开拓业务,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服务收费。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适用□不适用 七、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利用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的契机,进一步加强管理、拓展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实现营业收入490,759,797.64元,同步降低2.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61,942.44元,同比增长1.5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528,003,849.96元,同比增长5.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09,573,775.96元,同比增长26.10%。 (二)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中的钢结构行业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行业。 1、钢结构行业情况 钢结构行业是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钢结构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工业化程度高、施工周期短、环境污染少及可塑性强等综合优点,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可以应用于诸如工业厂房、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民用住宅、大型公共建筑、航站楼、火电主厂房及锅炉刚架、公路铁路桥梁和海洋石油平台等很多领域。 钢结构行业分类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根据产品属性划分,钢结构一般分为轻型钢结构、重型钢结构和大跨度空间钢结构。在重型钢结构中又可以细分为高层重钢结构、电力钢结构、桥梁钢结构、海洋石油钢结构等。 根据产品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制造工艺的难易程度、竞争程度来划分,钢结构产品可划分为高端产品和中、低端产品。高端产品应用领域包括高层重钢结构、大跨度空间钢结构、电力钢结构、桥梁钢结构、海洋石油钢结构等。 高端产品具有如下特点:①产品大部分属于非标产品,技术参数一般根据实际应用环境与情况而定,需要生产商有较高的产品设计能力、详图深化设计能力;②产品精度要求高、加工难度大,制造工艺较为复杂,产品质量控制要求严格;③技术附加值高,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④能够从事高端钢结构产品生产的企业较少,市场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专业技术与资金实力、规模、产品品质与品牌。 中、低端产品应用领域主要指轻钢结构,中、低端产品主要具有如下特点:①对产品设计及详图深化设计能力要求不高;②产品生产精度要求低、难度小,生产工艺较简单;③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④生产厂家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 我国钢结构行业经历了从节约使用到大力推广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钢结构的研究和应用缓慢起步。由于此阶段钢材短缺,需要节约使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钢结构行业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我国钢材产量稳步提升,并且自2000年起稳居世界第一。建设部于1997年发布了《1996-2010年建筑技术政策》,政策提出,要合理使用钢材,推广和发展钢结构。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钢材产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开始大力推广使用钢结构。《“十一五”期间我国钢结构行业形势和发展对策》提出:“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坚持鼓励发展钢结构的政策,推广和扩大钢结构的应用”。《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HRB400以上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45%,钢结构工程比例增加。”。《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住宅。”《“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大力推广钢结构不仅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化转型具有积极作用。 在发达国家,钢结构产业发展较早。世界第一栋高层钢结构房屋于1885年建成;轻型钢结构房屋出现于20世纪初;20世纪50年代出现了工业化程度较高的钢结构住宅;20世纪60年代开始了大规模的住宅建筑工业化。经过了一百余年的发展,在发达国家,钢结构行业已经发展成熟,目前建筑钢 结构用钢量平均占钢产量约30%以上。 近年来,国家统筹规划,不断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钢结构应用领域愈加广泛,加工企业业务量连年增长,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中国钢结构协会发展蓝皮书介绍,2022年,调研钢结构加工企业生产总值3577.14亿元,同比增长约4.0%。总体来看,各省市钢结构加工企业呈稳定发展态势,全年产值排前五的省市依次为:浙江、江苏、山东、安徽和湖北。浙江省全年钢结构产值为449.72亿元,居首位,占全国调研总量的12.6%;其他四个省份全年钢结构产值分别为383.53亿元、351.82亿元、342.53亿元和308.11亿元,对应占比分别为10.7%、9.8%、9.6%和8.6%。前五个省份的钢结构总产值1835.71亿元,占调研总量的半数以上,约为51.3%。全国钢结构产值超过百亿元的省市共11个,排名前五的省市外,还有广东、上海、河北、天津、北京和河南,与上年完全相同。上述11个省前钢结构总产值占全国钢结构总产值的82.5%。行业的产值集中度有所提升。近年来,虽然全国钢产量、建筑钢结构用钢量、建筑钢结构用钢量占全国钢产量比例呈现不断增 长的态势,但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钢结构建筑用钢量占钢产量比例仍然较低,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