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74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长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越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露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第六节重要事项...............................................................2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0第十节财务报告...............................................................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长水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35.69万元,同比增加63.14%;实现营业利润-1,348.91万元,同比亏损增加16.34%;实现利润总额-1,211.34万元,同比亏损增加3.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3.7万元,同比亏损增加9.37%。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1,558.53万元,比年初减少4.99%,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6%,非流动资产减少1.8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112.45万元,比年初减少15.59%。 2023年上半年,公司以既定长期发展战略为指引,以增加全年经营收入为目标,在集中精力发展肉牛养殖、牛育种等主业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积极推进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报告期,公司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冻精业务方面 冻精销售业务一直是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竞争优势是具有一定数量的优秀种公牛,公司生产的天山牌牛冷冻精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公司种公牛站通过国家级“两病”净化示范场的认证。报告期内,公司培育的种公牛优良品质持续保持;公司与国内畜牧科研院所持续开展种公牛冻精生产质量和产量提升试验,并取得显著效果,使生产成本降低了15%,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得到有效提升。公司申请的自治区牛冷冻精液育种工程研究中心获批,目前已开始启动工程研究中心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在牛冷冻精液和育种研究方面获得了智力和技术支持。公司技术人员对新疆多个地州配种人员进行分级培训,总计培训620人,为公司未来冻精产品的直销奠定销售网络基础。 2、活畜业务方面 在公司目前的收入结构中,活畜销售贡献度较高。公司充分认识到扩大活畜养殖规模、实施降本增效的重要性,在聚焦肉牛养殖业务方面下功夫,在既有内蒙古通辽养殖基地的基础上,开始在新疆布局肉牛养殖业务,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实现肉牛养殖规模有序扩大,在不断提高养殖技术、加强养殖规范管理的同时,拓展销售渠道、丰富业务模式,全力应对行业周期波动和肉牛价格下行带来的挑战,努力增收减亏。 养殖行业具有显著的周期波动性。2023年以来,在需求侧,一方面经济下行导致的牛肉需求下降削弱了活牛购买需求,另一方面进口冻肉的不断累积抑制了活牛市场需求;在供给侧,一方面由于过去几年各地政府产业政策支持的肉牛项目进入集中出栏期、2022年底未出栏的牛只需要尽快出栏、边境走私开始活跃、活牛价格连续下跌带来的恐慌性抛售等多重原因导致国内活牛出现阶段性供给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消费下行导致奶牛产业加速淘汰母牛抢占活牛市场。需求侧的降低叠加上供给侧的增加,致使活牛行情从今年4月起加速进入下行通道。中国畜牧业协会肉牛分会的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育肥牛全年均价为35.1元/kg,而2023年上半年均价31.08元/kg,同比下跌12.6%,2023年6月全国育肥牛平均价格约25.39元/kg,跌至2017年11月以来价格最低点。活牛价格的暴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养殖业务。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适时进行业务调整。(1)采购模式:一方面拓展订单模式,通过签订预销售合同、提前收取定金等方式锁定下游客户,从而按需采购;另一方面对于非订单式采购,则适当拉长购牛周期,由之前的一次性几百头的批量采购调整为经常性数十头的小规模采购。(2)养殖模式:一方面降低长期育肥养殖的比例,提高短期调理养殖的比例,以短期养殖确定性的微利代替长期养殖的不确定性,从而加速牛只销售周转,让牧场具备“活牛超市”的属性;另一方面增加饲养的牛只品类,在今年母牛淘汰速度加速的大前提下,退役母牛的价格会更加便宜,具备一定的饲养价值。(3)销售模式,首先加强渠道合作,公司拓展了屠宰场作为下游客户,能每周稳定地向公司采购育肥退役母牛;其次拓展订单合作模式,减少牛价下行时的销售压力;第三尝试账期销售模式,该种销售针对通过银行贷款买牛方式,由于是使用银行贷款,客户对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可以相对高价格的销售。通过上半年对采购模式、养殖模式、销售模式上的调整和完善,实现了客户资源的积累、存栏规模的扩大、业务模式的磨合,为下半年的业务目标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通过调整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注重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适时调整管理层架构,引入畜牧行业专业人士,推动公司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全力发展核心业务,力争实现全年增收的经营目标。 4、重大案件推进方面 公司持续推进因收购大象广告被合同诈骗的案件处置和善后工作,积极与法院对接案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对于2019年立案的刑事案件,新疆高院2023年4月下达《刑事裁定书》,终审判定维持新疆昌吉中院于2021年10月出具的一审判决:(1)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2)被告人陈德宏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判决被告人陈万科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4)追缴被告人陈德宏名下的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37279083股、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35名股东与新疆天山畜收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78345524股,返还被害单位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公司起诉33名大象广告股权转让方的相关民事案件,已于2022年12月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撤销公司与33名大象广告股权转让方于2017年9月7日签订的《资产协议》。17名大象广告股权转让方提出上诉后,新疆高院已于2023年8月8日完成二审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终审判决。 (二)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种牛、奶牛的养殖、销售和进出口;冻精、胚胎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牛只养殖、销售;生鲜牛乳的收购和销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饲料种植、加工和销售;相关畜牧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等服务。 主要产品为:自产种公牛冻精和胚胎,品种包括:荷斯坦、褐牛、西门塔尔、夏洛来、安格斯、利木赞等主要品种;育肥牛;进口冻精和胚胎产品;羊冻精和胚胎产品;青年种母牛推广、销售业务;孕牛推广、销售业务;牛羊育种规划、繁殖托管、修蹄护理、奶厅检测、饲养管理咨询、育肥技术等服务;牛、羊活畜;进口种牛、种羊;牛羊肉产品;牧场、农业用地经营、租赁服务;牛奶等副产品销售。 (三)经营模式 1、冻精业务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公牛的养殖及选育) 公司经营的冻精业务是基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其根源是具备一定数量的种公牛及持续培育后备公牛。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