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55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富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竞思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0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2第六节重要事项...............................................................................................................................3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7第十节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9.4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289.10万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期初数。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属的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政策、城镇化进程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受城乡建设政策、城镇化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影响。 1、基础设施投资稳定增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关键一年。2023年上半年,随着宏观政策显效发力,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基础设施投资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3,113亿元,同比增长3.8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20%;高技术服务业中,专业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51.60%。基础设施投资的稳定增长对经济复苏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半年随着需求进一步释放和各项政策有序落地,预计基建投资仍将继续发挥经济稳增长作用。 2023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要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0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稳投资依然是稳增长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通过稳投资来实现经济增长的相关政策持续发力,国家政策红利未来几年将不断释放,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增速亦将稳步回升。 2、数字中国建设加速,智慧城市产业规模日益扩大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部署了“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八大任务,在政策引导下,传统产业链将实现全面数字化转型,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将进入加速期。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并在2023年3月设立国家数据局。《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了“2522”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框架,明确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定位、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等,并从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 2023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指出,我国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达50.20万亿元。 数字经济在新基建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而智慧城市作为数字经济的首要应用场景,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载体和重要内容,随着“数字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及数字中国建设加速推进,智慧城市相关产业迎来蓬勃发展,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根据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到2024年,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规模有望突破7,500亿元。 3、城市更新行动、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023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将其作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的工作重点之一。2023年7月,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提出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等要求;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 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涉及加大对我国特大、超大型城市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提出要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7月28日召开的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工作部署。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 在中央政策的持续关注下,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21座超大特大城市将加快推动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步伐。其中,广州2023年计划推进12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重点推进17个城市更新项目,力争完成2,000亿元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指引》显示,2023年至2025年,深圳将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46万套(间)、建筑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 相关政策的实施推进,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有利于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其上游的规划设计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未来几年,全国城市更新业务需求将会有所爆发,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规划设计行业将迎来充足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