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风险的描述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3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第四节公司治理.........................................................................................................21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3第六节重要事项.........................................................................................................2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6第十节财务报告.........................................................................................................37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同时解释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 1.煤炭行业 焦煤市场方面,2023年上半年,焦煤生产与供应保持相对稳定,但同期焦煤进口量大幅增加以及钢铁行业平控稳定推进,产量和库存都维持高位,使得焦煤价格整体呈现高位回调态势。随着未来政策端“稳增长”的推动下,预计国内经济将进一步恢复,有利于焦煤需求复苏和价格趋稳。同时,由于焦煤矿井资源禀赋及安全条件均逊于动力煤矿井,在安全、环保常态化监管背景下,国内焦煤有效供给或逐步收缩。加之焦煤资源稀缺、中长期产量预计将下降,在经济复苏背景下,焦煤供需将处于震荡偏紧状态,焦煤价格也将逐步回升。 动力煤市场方面,进入2023年3月以来,动力煤市场整体供应相对宽松,煤炭价格呈震荡下行走势。在煤炭增产保供推进下,煤炭产能继续释放,煤炭产量同比较快增长,煤炭进口大幅增加,煤炭供应比较充足,市场供需形势持续改善,煤炭市场价格弱势下行。展望下半年,国内动力煤供大于需的基本面或将持续,国内经济面对煤炭需求仍有支撑但可能会有所减弱,不过在迎峰度夏期间,煤炭有季节性需求释放,煤价将有小幅修复性回弹,但用电需求在迎峰度夏结束后回落,动力煤预计将重回供需偏宽格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统计信息:2023年1-6月,国内原煤生产稳定增长, 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23.01亿吨,同比增长4.4%;煤炭进口量高位增长,2023年1-6月进口煤炭2.2亿吨,同比增长93.0%。 根据山西省统计局统计信息:2023年1-6月,山西省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67,838万吨,同比增长5.2%。 2.电力行业 2023年上半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各项决策部署,经受住了来水持续偏枯、多轮高温等多重考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有力的电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增速稳中向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上半年国民经济恢复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电力行业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全国共有29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东部和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相对领先。 根据中电联报告及市场信息: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7.1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其中:火电13.6亿千瓦,同比增长3.8%(燃煤发电11.4亿千瓦,同比增长2.7%;燃气发电1.2亿千瓦,同比增长9.1%)。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装机容量24.7亿千瓦,同比增长8.8%,其中:火电13.5亿千瓦,同比增长3.8%。 2023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二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6%和6.4%;一、二季度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5.0%和4.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第二产业用电量2.8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保持中速增长;第三产业用电量7,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增长势头较快;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增速较低。 2023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4.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其中:火电发电量2.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比重为58.5%,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最主要的电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大幅下降的缺口,充分发挥了兜底保供作用。 2023年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733小时,同比降低44小时。其中:火电利用小时为2,142小时,同比提高84小时(燃煤发电利用小时为2,244小时,同比提高104小时;燃气发电利用小时为1,136小时,同比提高47小时)。 根据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统计信息:2023年1-6月,江苏省全社会累计用电量3,600.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4%;全省累计发电量2,938.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7%;全省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1,762小时,同比下降47小时;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6,826.00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统计信息:2023年1-6月,河南省全社会累计用电量1,908.1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80%;全省累计发电量1,607.7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0.15%;全省发电机组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1,292小时,同比下降153小时;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2,868.17万千瓦。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和电力业务,形成了以煤电互补为基础的综合能 源经营格局。 1.煤炭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焦煤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和国内冶炼行业核心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与销售,所属煤矿及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新疆、内蒙和澳洲境内。公司在产煤种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所属15座在产煤矿均位于山西省,总产能规模为1,110万吨/年,煤炭产量多年保持在千万吨级水平,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公司拥有煤炭资源量总计38.57亿吨,其中:优质焦煤资源量共计9.33亿吨,优质动力煤资源量共计29.24亿吨,资源量优势明显。公司所属在产煤炭产品均为优质主焦煤及配焦煤,属于稀缺煤种,整体市场缺口较大,抵御市场波动能力强,是钢铁冶炼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与动力煤相比,焦煤价格优势明显,特别是低灰、低硫焦煤品种的市场价格较高、销售情况良好,具有较好质量优势。同时,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海则滩煤矿建设及所属矿井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与产能规模优化提升相关工作,并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政策,后续公司所属煤矿总产能规模还将有较大提升。 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经营模式:由公司制定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各煤矿主体企业按照计划组织生产,由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统一销售,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培育精煤、原煤战略客户群体,通过配煤、深加工拓展新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销售区域;积极巩固现有终端用户长协合作关系,适时进行外部市场开发;根据南北地区差异、运输差异、采购能力、用户需求等因素综合评估,减少影响销售和发运不利因素,不断优化下游用户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业务产品均为优质主焦煤和配焦煤,主要用于钢铁冶金行业,客户群体稳定且关系良好。公司煤炭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合理的煤炭产品市场价格以及对采煤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控制。2023年上半年,焦煤市场价格虽较高点出现较大回调,但公司所属优质焦煤产品仍有较高利润空间,公司通过新增产能释放、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等措施有效减少了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2.电力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质的区域绿色清洁能源供应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