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28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静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78,079,7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9第六节重要事项.......................................................................................................5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8第十节财务报告.......................................................................................................89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在办公地点备置有完整、齐备的下列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22年固定资产期初余额19,945,342.84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10,172,124.85元,调增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773,217.99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收入62,744,318.59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成本42,798,975.75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火电行业概况 火电是我国第一大主力电源,近年来火力发电量保持稳定,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煤油气供应紧张,火电起到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兜底电力供需安全的作用。在能源保供的背景下,国家政策支持发展先进火电。未来,火电将持续推进高效、清洁、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火电行业结构,满足电网调峰、联合调度等需求。整体来看,火电在当前和今后仍然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这些都是其他新能源发电在相当长时期内无法替代的。 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379小时,同比减少65小时;其中,煤电4,594小时,同比提高8小时;气电2,429小时,同比减少385小时。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3.3亿千瓦,同比增长2.7%,占总装机比重51.96%。2022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7,39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统调电厂累计平均利用小时4,108小时,同比下降191小时。2022年,江苏省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1,459.19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6.78元/兆瓦时;年度挂牌交易成交电量68.0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4.76元/兆瓦时。2022年全年,江苏省月度竞价成交电量1,069.9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73元/兆瓦时;月度挂牌成交电量144.0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7.7元/兆瓦时。 (二)信托行业概况 中国信托业作为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正式恢复经营,至今已有40余年的发展历程。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后,信托业正式步入主营信托业务规范发展阶段,并经历了2008—2017十年高速发展时期。随着2018年“资管新规”政策出台,以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回归本源成为信托业发展的重点。信托业面临着趋严趋紧的监管考验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风险增加的信用环境考验。从整体来看,行业资产规模保持平稳,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风险化解继续深化,经营业绩有所回调。随着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足鼎立新分类格局的形成,信托行业将正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信托公司应立足受托人定位,回归资产管理和受托服务本源,以更加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高质量转型。 2022年作为资管新规正式实施的元年,信托业在稳固转型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融资类及通道类业务持续压降,资产投向不断优化。整体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信托资产规模企稳回升,行业资本实力总体稳定。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2.87%。二是行业营收压力加大,净利润持续走低,持续盈利能力面临考验。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业累计实现经营收入838.79亿元,同比下降30.56%;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62.43亿元,同比下降39.76%;人均利润122.14万元,同比下降38.69%。三是资金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传统信托业务规模进一步下降,非标转标趋势显著。截至2022年4季度末,资金信托规模为15.03万亿元,自2022年1季度以来连续三个季度环比保持正增长。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房地产领域的规模和占比进一步下滑,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 1、能源板块 公司能源板块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生产、相关电力服务、煤炭销售业务及售电业务,并以参股方式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所生产的电力主要输入江苏电网,部分输入山西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公司致 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现代电力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现有控股装机总容量1943.7万千瓦,其中已投产1443.7万千瓦(煤电容量1184.5万千瓦、燃机容量259.2万千瓦),在建500万千瓦机组。 公司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定期进行电费结算。江苏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中长期交易的模式,山西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电力现货交易加中长期交易的模式。中长期交易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平台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和合同转让交易。市场化交易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执行国家及省发改委制定的上网电价。公司电力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燃煤和天然气,燃煤和天然气均向国内外供应商采购。 2、金融板块 公司金融板块以江苏信托为主,业务分为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投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等。江苏信托的固有业务主要为金融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金融股权投资是江苏信托的重要收益来源。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公司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等,是江苏信托的主营业务和重要收入来源。公司信托产品主要包括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类及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产品,为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资产配置等单一或综合化信托服务。 公司净资本实力位居行业前列,自有资金股权投资是公司经营特色。江苏信托现为江苏省内最大的法人银行江苏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利安人寿的第一大股东,稳定的金融股权投资收益为公司奠定了坚强的展业基础。 (二)所处行业地位 1、能源板块 公司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各发电集团江苏区域前列,现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