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年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1日起施行。《办法》从汽车金融公司的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 业务范围、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全方位规定。 点评: 新《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发布的主要原因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汽车产业的发展已呈现出城市汽车普及率较高、销量增速明显放缓、价值链从单一汽车销售延伸至汽车全生命周期服务等新特征,为了进一步促进汽车销售和消费稳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此次《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主要在业务范围、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对外开放方面较原《办法》做了较大调整。业务范围方面,办法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此外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有效解决直租模式下融资租赁车辆无法异地上牌的问题。 风险管理方面,办法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聚焦主业,取消股权投资业务;对出资人提出更高要求,主要出资人须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之前规定不低于50亿)。公司治理方面,新增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要求,包含股权管理、信息披露、内外审计等监管要求。对外开放方面,允许设立境外子公司以提供我国汽车出海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行业出海发展。 新办法适度放开业务范围,有助于促进汽车消费,并引导汽车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办法适当放开了业务范围,汽车附加品如导航设备、外观贴膜、充电桩、电池等物理附属设备以及车辆延长质保、车辆保险、车辆软件等与汽车使用相关的服务均可申请附加品融资,汽车金融公司产品种类得到丰富;支持售后回租模式,商业模式得到拓展;办法有助于推动汽车产业链消费及汽车金融公司高质量发展。 投资建议:汽车金融政策落地,有助于汽车产业链消费及行业稳健发展,推荐在汽车金融行业深耕的易鑫集团。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收紧;不良率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