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国内燃气调压设备领军企业 瑞星股份成立于2012年,主营产品为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贵州燃气、山西燃气、昆仑燃气等大型燃气集团。瑞星股份为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单位、衡水市燃气设备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参与起草制定燃气调压行业6项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目前已取得82项专利及17项软件著作权。2022年实现营收2.03亿元,归母净利润3760万元,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44.94%/18.50%。 能源清洁化促天然气市场较快增长,装备国产化不断推进 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背景下,天然气市场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根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数据预测,我国的天然气消费规模在2025年预计达到4300亿-4500亿立方米;同时,天然气产量在2025年预计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近年来我国天然气输配及应用能源装备国产化进程不断推进,产业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有较大提升,特大型LNG、高端阀门等关键设备实现国产新技术突破,国产化程度提高。伴随着国家政策引导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应用示范,国产天然气输配及应用装备在我国油气管网设施建设中应用不断增加,逐步实现替代进口装备。 产品结构+智能化同步升级,创新调压产品解决行业痛点 从产品结构创新方面,经过多年研发,结合市场需求,成功研发了埋地式调压箱(柜);从智能化方面,通过持续研发在燃气调压系统产品的功能上赋予更多的信息技术升级和创新。随着互联网和物联网在燃气行业的应用,瑞星股份亦通过信息技术为燃气调压产品的智能化进行赋能。如“智能远传终端”“远程采集终端”等,公司的智能化燃气调压设备呈现了行业前瞻性和领先性特点。2021年瑞星股份燃气调压设备产量总量为9.22万台,此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增加年产量35.38万台。项目建成后,项目产品达产第1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9897.61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541.91万元。 瑞星股份可比公司2022PE均值20.0X 瑞星股份2022年可比公司PE均值20.0X。瑞星股份为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单位,与特瑞斯、春晖智控及长仪股份相比,毛利率、研发费用率略高,科研能力处于领先水平。 风险提示:市场份额下滑风险、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存货跌价风险 1、国内燃气调压设备领军企业,2023年盈利能力有望正增长 1.1、深耕燃气调压设备领域,服务中国燃气等大型燃气集团 瑞星股份成立于2012年,致力于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贵州燃气、山西燃气、昆仑燃气等大型燃气集团。 瑞星股份为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单位、衡水市燃气设备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近十年来,参与起草制定燃气调压行业6项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 2019年12月,瑞星股份被认定为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资子公司瑞星久宇于2022年1月14日被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瑞星股份及瑞星久宇分别于2014年9月、2016年12月至今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经过多年的专注与沉淀,瑞星股份在燃气调压设备领域技术路线日趋成熟,目前已取得82项专利及17项软件著作权。 调压器类产品 调压器是燃气输配管路上的一种特殊阀门,是用于自动调节燃气出口压力,使其稳定在某一压力范围内的装置。因调压压力等级、稳压精度、关闭压力和附属配置等不同,可分为不同型号。调压器是燃气调压设备的核心部件,对于燃气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调压器类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为GB27790-2020《城镇燃气调压器》,该国家标准由瑞星股份参与制定。 表1:调压器是燃气调压设备的核心部件,对于燃气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调压装置类产品 调压装置类产品是以调压器为主要核心元件,通过管道、阀门、压力容器、仪器仪表以及钢结构基础等元件组合集成为一体的燃气调压系统设备。适用于燃气输配系统压力控制及流量供应,包括调压箱(柜)、撬装式燃气减压装置、LNG气化供气装置、埋地式调压箱等。主要应用场景为长输管线接收站、城市门站、输配站、调压计量站、城市管网、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 表2:调压装置类产品适用于燃气输配系统压力控制及流量供应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在燃气输配系统中,常用压力容器包括:过滤器、汇管、分离器、换热器等。 表3:压力容器是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特种设备 其他 其他类产品主要包括:与燃气调压系统配套使用的安全保护设备,以及降噪消音设备。安全保护设备主要包括安全紧急切断阀、安全紧急放散阀,其主要作用是对燃气调压系统中的压力波动及突发的不稳定情况起到紧急的安全保护作用。降噪消音设备主要包括:变径消音器、管道消音器、汇管消音器,主要作用是降低燃气调压系统中的流体噪音,减少噪音污染。 表4:其他类产品包括安全保护设备以及降噪消音设备 2019年-2022上半年,调压器类及调压装置类产品营收总和分别为2.28亿元、1.98亿元、1.80亿元、58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3.24%、91.02%、85.60%和74.93%,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配件及其他产品各年销售金额分别为1653万元、1952万元、3020万元和1966万元。 2022年上半年由于供气成本上升、采购需求下降和疫情导致工程进度落后等原因,瑞星久字向包括贵州燃气、新奥燃气等在内的客户销售的调压柜收入明显减少,使得当期调压柜销售收入较2021年同期下降52.57%。配件及其他产品销售金额2021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因为,该年度为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管网工程等项目供应较多配件所致,该利好因素一直延续至2022年上半年。 表5:调压器类、调压装置类产品为公司收入主要来源 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客户类型包括直接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直接客户主要是燃气公司以及其他终端用户;贸易商客户主要是以赚取买卖差价为目的、从公司购进产品再销售给下游终端用户的客户。上述两大类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为稳定,直接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稳定在85%至90%之间。 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南等区域为主要销售区域。华南区域2021年度销售占比较2020年度及2019年度出现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瑞星股份基于自身销售策略,主动减少参与中国燃气的招投标及供货。西南区域2020年度销售金额和占比较2019年度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当年调压柜、配件及其他类产品销售金额下降所致。 图1:直接客户收入占比稳定在85%之上(万元) 图2:华北为最主要销售区域(万元) 瑞星股份主要客户为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贵州燃气、山西燃气、昆仑燃气等大型燃气集团。2019-2022H1,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77%、61.86%、49.11%和51.58%,集中度较高但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表6:瑞星股份客户集中度较高但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1.2、2022年实现营收2.03亿元,2023年营收有望重回增长区间 2018-2022年营业收入呈下降态势,降速逐渐减缓,有望重回增长区间。2022年预计实现营收2.03亿元,同比下降3.09%。收入下滑的原因为:1、下游客户为跨区域或地方燃气公司,燃气公司采购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铺设燃气管道,因此燃气管道施工需求和新增房地产、工业园区的数量对公司业绩有一定影响;2、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及各种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新建房屋开工面积有所减少,公司业务增速放缓,销售收入未能实现连续增长;3、2021年下半年以来,尤其俄乌冲突之后,国际天然气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中进口占比较高,因此,燃气公司面临下行压力,该压力传导至燃气管网建设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在经营策略上,瑞星股份首先是继续维护既有客户,保持对华润燃气、新奥燃气、贵州燃气、山西燃气等既有客户的销售量;其次,已相继投入多个研发项目,从新产品、新材料及智能化方向寻找突破;再次,借力中国城市燃气管网老旧小区改造等政策,进一步下沉深挖,提升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质量,精细化拓展市场。 图3:2022年营收达2.03亿元 图4:2021年调压柜营收占比主营业务收入56% 2022年毛利率为44.94%,期间费用率整体有较大幅度下降,费用管控能力较强。2020-2022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37%、48.28%、44.94%。受主要客户构成、客户采购价格、产品销售结构及原材料的影响,再加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反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负面因素持续影响,综合毛利率呈现下行的趋势。2020-2022年期间费用率分别为25.91%、26.73%、22.97%,其中2020-2022年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02%、6.40%、4.86%。 图5:2022年公司毛利率为44.94% 图6:2022年公司期间费用率下降至22.97% 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760万元,净利率为18.50%。2020-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29万元、4348万元及3760万元,净利率分别为17.16%、20.73%、18.50%,呈波动上升趋势。 图7:2022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760万元 图8:2022年公司净利率为18.50% 2、能源清洁化促天然气市场较快增长,装备国产化不断推进 天然气产业链分为上游天然气勘探开采、中游仓储运输以及下游销售应用。上游主要是对天然气进行勘探和开采,国内参与者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 中游仓储运输主要包括长距离管道运输、LNG船舶/槽车运输、LNG接收站、储气库等;下游销售应用主要为向燃气电厂、工业用户、城市管网等下游客户销售天然气。 能源清洁化趋势推动我国天然气市场较快增长 随着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加快实现低碳经济转型,国家陆续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环境保护纲领性文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与大气污染治理和“煤改气”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煤、重油及低品质柴油等污染较严重的燃料。 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背景下,我国天然气市场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1-2020年间我国天然气产量与消费量分别从1062亿立方米、1352亿立方米增长到1940亿立方米、3306亿立方米,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6.92%、10.45%。根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数据预测,我国的天然气消费规模在2025年预计达到4300亿-4500亿立方米;同时,天然气产量在2025年预计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 图9:我国2020年天然气产量、消费量分别为1940、3306亿立方米 我国天然气民用天燃气市场规模庞大,为天然气最大应用领域,随着我国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及城镇居民用气普及度提升,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保持长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天然气高质量发展报告(2020)》,预计在2011-2025年间我国城市天然气消费量从436亿立方米增长至1500亿立方米,复合增长率高达9.23%。 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但相比于经济发达国家,我国城镇化率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将进一步推动用气人口数量规模上升。与此同时,我国民用天然气应用领域不断延伸:一方面天然气利用方向持续优化。根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2040年前城镇燃气重点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北方清洁取暖推进、长江流域采暖需求等带来的城镇燃气用能缺口;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燃气下乡的推进,广大农村居民用能结构升级,促进天然气产生新增使用需求。 图10:预计2025年我国民用天然气消费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