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光大证券]: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平台经济相关内容的点评: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平台经济相关内容的点评: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文化传媒2023-03-05付天姿光大证券罗***
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平台经济相关内容的点评: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3年3月5日 行业研究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平台经济相关内容的点评 互联网传媒 【事件】23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对23年政府工作的八点建议,关于平台经济,重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点评:对过去五年政府主要工作的回顾,报告提到“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带动就业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等作用”。22年下半年以来,高层多次强调平台经济在就业和消费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平台经济涌现的新业态和新服务(直播、网购、外卖、共享出行等)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且成为解决灵活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对23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建议关注人大会议闭幕后,新一届国务院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并答记者问。 支持平台经济发展:1)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表态支持平台企业大显身手;12月底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在杭州进行调研,并考察了阿里巴巴集团,23年1月10日杭州市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2)23年以来,各地政府相继表态“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北京、江苏、山东、陕西、河南等地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北京市《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提出“紧扣平台企业在京业务拓展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服务,支持平台经济向硬科技转型”。3)报告旗帜鲜明支持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发展,我们预计23年平台经济政策整体以支持发展为主,平台企业发展环境更加健康稳定。 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1)常态化监管为大的原则,总体上会向积极发展的方向引导。例如高层对于内容意识形态监管依旧重视,23年2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短视频管理、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等工作。我们预计,未来数据安全、互联网金融、文化娱乐等细分赛道的监管规范将进一步完善。2)重大监管事件落地进展加快:12月30日重庆银保监局批复重庆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增资方案,后续蚂蚁集团持续完善公司治理,1月13日央行宣布蚂蚁集团等14家大型平台企业整改已基本完成;1月16日滴滴出行发布公告,公司认真配合网络安全审查,进行了全面整改,从即日起恢复“滴滴出行”新用户注册。我们认为,平台经济整改逐步落地对于板块情绪恢复较为重要。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的基础,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推手。平台企业汇集了大量数据资源,22年12月19日,数据二十条提出“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23年2月27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绿灯’投资案例引导作用,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发展平台经济亦将促进数字经济和传统行业的有效融合。 投资建议:互联网板块受监管政策、宏观经济、美联储加息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经历长期调整,当前板块估值仍处于历史低位水平;政策释放出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国内经济复苏呈现良好开端,互联网企业基本面筑底完成,降本增效下利润率有望上行,看好23年互联网板块估值和业绩的双重修复。 风险分析:经济复苏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用户流失严重。 买入(维持) 作者 分析师:付天姿 CFA,FRM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40002 021-52523692 futz@ebscn.com 联系人:杨朋沛 yangpengpei@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近期多次被提及的“数字经济”,对互联网行业影响几何?——互联网行业跟踪研究报告(2022-01-18) 规范健康发展基调不改,新业态下互联网平台仍有作为——互联网行业跟踪研究报告(2022-03-06) 反垄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2年监管定调发展为第一要务——互联网行业跟踪研究报告(2022-03-18) 严禁传播违规游戏,网络直播行业持续规范管理——互联网直播行业监管解读(2022-04-15) 首次明确“出台支持性具体措施”,政策转暖增强市场信心——对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互联网行业相关内容的点评(2022-04-29) 滴滴处罚结果发布,标志性整改事件落地传递积极信号——滴滴网络安全审查处罚决定的点评(2022-07-21) 平台企业投资“绿灯”有望在哪些领域开启?——对7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互联网行业相关内容的点评(2022-07-28) 从二十大报告全文看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方向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互联网相关内容学习体会(2022-10-24) 政策稳信心促发展,平台企业有望“大显身手”——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平台经济相关内容的点评(2022-12-17) 要点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互联网传媒 表1:22年4月29日以来高层多次强调“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时间 会议/事件 具体内容 2022.04.29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2022.05.05 国务院常务会议 尽快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2022.05.17 “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 企业家是最重要的创新主体,要支持平台经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研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体措施,鼓励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2022.05.31 国务院发布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2022.06.22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支持平台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022.07.16 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22中期宏观峰会 当前尤为重要的是研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给市场主体明确的预期 2022.07.22 国务院常务会议 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发挥好平台经济创造就业、促进消费作用 2022.07.28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再次强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对平台经济实施常化监管”,并首次提出“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2022.08.24 国务院常务会议 明确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同时,再实施19 项接续政策,特别提出“出台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投资,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2022.09.07 国务院常务会议 支持平台经济稳就业,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运用专项贷款支持平台企业 2022.10.2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作了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明确“将支持和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2022.11.07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2022.11.23 国务院常务会议 支持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电商、快递网络畅通 2022.12.09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主要国际经济机构负责人举行第七次“1+6”圆桌对话会 平台经济促进了消费和就业,我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2022.12.16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2022.12.21 国务院常务会议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提振信心、更好发展;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实际促进服务消费有序恢复 2023.02.27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绿灯”投资案例引导作用,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2023.03.05 政府工作报告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网信办、中央政府网等,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