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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5G试验第三阶段规范发布,加速预商用落地

信息技术2018-01-18田明华光大证券南***
通信行业:5G试验第三阶段规范发布,加速预商用落地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18年1月18日 通信行业 5G试验第三阶段规范发布,加速预商用落地 行业简报 买入(维持) 分析师 田明华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6050002) 0755-82541645 tianminghua@ebscn.com 联系人 石崎良 021-22169327 shiql@ebscn.com 吴希凯 wuxk@ebscn.com 行业主要数据图 行业与上证指数对比图 -10%0%10%20%30%12-1603-1706-1709-17通信行业沪深300 相关研报 板块持续调整,优选光通信5G等优质标的 ·································· 2018-01-14 光通信获工信部政策支持,重申看好板块春季行情 ·································· 2018-01-06 事件: 近日,IMT-2020(5G)推进组在北京召开了5G技术研发试验第三阶段规范发布会。大会以“开放、合作、创新、共赢”为主题,来自国内外主要移动运营企业、系统、芯片、终端、仪表企业以及垂直行业的2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工信部和发改委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点评: ◆5G研发试验第三阶段是商用前关键一步 我国5G技术研发试验分为关键技术试验、技术方案测试和系统测试三个阶段。2016年1月启动了5G技术试验,在2016年9月完成的第一阶段技术试验中分别验证了5G单点关键技术的可行性。2017年9月第二阶段无线部分测试结果表明,各个厂商的5G技术集成方案可以满足国际电信联盟所确定的几个场景关键指标,其中包括峰值速率、时延、用户连接能力、流量密度等。2017年11月工信部印发《关于启动5G技术研发试验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力争于2018年年底前实现第三阶段试验基本目标,支撑我国5G规模试验全面展开。第三阶段研发试验是5G商用前关键一步,此次强调紧扣国际标准进程,预计2018年底我国5G达到预商用水平,预计2019年发放5G牌照。 ◆同步推进3.5GHz和4.9GHz研发,有望成为我国5G部署主要频点。 此次大会强调要结合5G频率规划,第三阶段试验采用的频率将以3.5GHz和4.9GHz并重,在高频段(6GHz以上)满足热点区域极高的用户体验速录和系统容量需求;低频段(6GHz以下)满足大覆盖、高移动性场景需求;正在申请2.1GHz中10Mbps频段,用于NSA架构等测试需求。预计3.5GHz和4.9GHz将成为我国5G部署主要频点,在此频点上如果要满足4G同等覆盖,5G投资规模预计将达到4G的两倍。 ◆2018年是5G技术测试和标准制定高峰,预商用网络有望落地 2018年全球5G标准制定快速推进,此次会议强调第三阶段试验要紧扣国际标准进程,3GPP新空口标准首发版已于2017年底落地,按规划2018年3月将冻结非独立组网(NSA)5G新空口标准,9月将冻结独立组网(SA)5G新空口标准。此外,2018年我国五个城市开始组网,按发改委前期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2018年在6GHz以下频段,在不少于5个城市开展5G网络建设,每个城市5G基站数量不少50个,形成密集城区连续覆盖;全网5G终端数量不少于500个;向用户提供不低于100Mbps、毫秒级时延5G宽带数据业务;至少开展4K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无人机等2类典型5G业务及应用。 ◆板块近期持续调整提供配置良机,坚定看好板块春季行情 近期受市场影响,通信板块整体有所调整,我们认为5G作为国家和运营商层面坚定推进的领域,确定性已毋庸置疑,近期回调将是布局2018年5G 2018-01-18 通信行业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主题性行情的良好时点。展望后续,5G板块将迎来密集催化:1、3GPP首个5G版本NSA(非独立组网)标准预计于2018年3月正式冻结,2018年6月完成SA(独立组网)标准冻结;2、2018年2月韩国冬奥会,韩国有望全球率先推出5G商用服务;3、我国5G第三阶段测试有望在2018年底前完成。总体来看,2018年5G进入技术测试和标准制定高峰,催化剂频现,仍是最大投资主题,持续建议关注。重点推荐主设备商中兴通讯(000063)和烽火通信(600498),光器件/模块龙头光迅科技(002281)和中际旭创(300308),关注光纤光缆龙头厂商中天科技(600522)和亨通光电(600487)。 ◆风险提示: 运营商投资高峰期下滑;新技术产业化进度低于预期。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证券 代码 公司 名称 股价 EPS PE 投资 评级 16A 17E 18E 16A 17E 18E 000063 中兴通讯 36.98 -0.56 1.07 1.17 -- 34.6 31.6 买入 600498 烽火通信 28.31 0.68 0.85 1.07 34.7 33.3 26.5 买入 002281 光迅科技 28.77 0.45 0.58 0.76 57.7 49.6 37.9 买入 300308 中际旭创 59.61 0.02 0.61 1.35 551 97.7 44.2 增持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预测 2018-01-18 通信行业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业及公司评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本报告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关于任何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分析人员的个人观点。负责准备本报告的分析师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的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证券研究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方面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任何人依据报告中的内容而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本公司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光大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 2018-01-18 通信行业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4- 证券研究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3楼 邮编200040 总机: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14、22169134 机构业务总部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上海 徐硕 13817283600 shuoxu@ebscn.com 胡超 021-22167056 13761102952 huchao6@ebscn.com 李强 021-22169131 18621590998 liqiang88@ebscn.com 罗德锦 021-22169146 13661875949/13609618940 luodj@ebscn.com 张弓 021-22169083 13918550549 zhanggong@ebscn.com 丁点 021-22169458 18221129383 dingdian@ebscn.com 黄素青 021-22169130 13162521110 huangsuqing@ebscn.com 王昕宇 021-22167233 15216717824 wangxinyu@ebscn.com 邢可 021-22167108 15618296961 xingk@ebscn.com 陈晨 021-22169150 15000608292 chenchen66@ebscn.com 李晓琳 021-22169087 13918461216 lixiaolin@ebscn.com 陈蓉 02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