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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书:有组织的律师协会会阻止在线法律的出现吗?

信息技术2006-07-10ITIF从***
授权书:有组织的律师协会会阻止在线法律的出现吗?

2006年7月6日 • 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 • PAGE1T 律师的力量:有组织的律师协会会阻止在线法律的出现吗?詹姆斯·h·约翰斯顿和罗伯特·d·阿特金森2006年7月10日,互联网不仅在重塑商业,也在重塑职业,包括会计、医学、验光、房地产、证券交易、教学、和法律。互联网和强大的“专家系统”软件使消费者能够通过赋予他们信息和工具来减少对各种专业人员的依赖,特别是那些执行更常规、不太复杂的任务的工具——为消费者节省大量资金。但是,虽然消费者受益,但一些专业人士可能不会。事实上,这些新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化专业服务的出现可能会对专业构成挑战。一些专业人士可能会离开这个行业,而另一些专业人士将不得不重塑自己,执行更复杂的增值职能。由于互联网威胁着这些职业,公共政策制定者正面临来自“实体”专业人士的压力,要求为这些新服务的出现设置障碍。然而,如果互联网经济要继续蓬勃发展,消费者要受益,政策制定者将需要抵制这些压力,并确保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消费者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本政策简报从互联网如何改变它的角度考察了法律这一职业,法律行业如何一直并可能继续抵制变革,以及公共政策制定者应该做些什么来确保在线和基于计算机的法律蓬勃发展。网络法律的出现考古学家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在巴比伦发现了一个名叫Mashqu的房东和一个名叫Akhibte的租户之间的租约。翻译后的文件读起来很像今天的简单租约,表明法律实践在过去4000年中几乎没有变化。然而,今天,互联网允许消费者获得法律信息和建议,并携带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技术有可能提高法律行业的生产力,从而降低消费者的成本,让更多的美国人消费法律服务。但这只有在“实体”法律行业不试图将其现有的监管计划转移到互联网法律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2006年7月6日 • 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 • PAGE2在网络空间中,传统上由律师在木板办公室执行的功能。在美国推出了数十项基于互联网的法 律 服 务 , 包 括 FindLaw.com;MyLawyer.com;Nolo.com;Thelaw.com;和 USLaw.com。此外,基于软件的产品,如Intuit的Quicken WillMaker,已经发展壮大,使消费者能够轻松起草简单的法律文件。随着这些互联网和软件法律产品的增长和发展,它们可以对法律行业进行重大重组,减少对传统律师所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关键问题是,有组织的法律界是否会利用自己的监管权力来抵制这些发展,并为这些对消费者友好的法律创新设置障碍,或者它是否会接受或至少不反对这些技术并促进在线法律的出现。法律职业本质上是自我调节的。有组织的律师协会通常在州最高法院的监督下行事,审查未来律师的资格,许可他们执业,规范律师如何做广告,要求和管理律师的继续法律教育,禁止不称职者和歹徒,并防止非律师和无执照者的“未经授权的执业”。 这种逐州的监管计划有可能至少以两种方式抑制在线法律服务的发展。首先,律师协会适用于律师/客户关系的晦涩的、在某些情况下是过时的规定,可以而且已经被法律界出于反竞争原因援引。其次,这种巴尔干化监管的存在可能会阻碍传输合法的在线服务的增长。跨越州乃至国界的信息。网络法律是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线法律并没有提供任何新东西。在互联网出现之前,想要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凑合的消费者购买空白的法律表格和自助书籍。他们抄写亲戚的遗嘱,或者试图从他们在聚会上遇到的律师那里获得免费的法律建议。如果他们想要法律专家,他们会问朋友,打电话给推荐服务,或者查看黄页。许多最初的在线法律产品都采用了相同的方法,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信息。Nolo.com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是Nolo Press的产物,该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自助法律图书业务。Nolo.com 既通过互联网泄露又出售消费者法律信息。其他提供商也这样做。他们通过在其网站上免费提供解释性和自助材料来瞄准全国的消费者。这些网站共同涵盖一系列法律主题:破产、民权、消费者保护、刑法、家庭法、骚扰、移民、保险、养老金、专利、患者权利、房地产、税收、商标和版权以及遗嘱。这些网站也有律师目录、律师付费广告和分类广告。虽然提供推荐和基本法律信息与以前没有太大区别,但一些网站已经开发了一些重大创新。例如,USLaw.com 提供了一个法律论坛,互联网用户可以在其中获得问题的答案。MyLawyer.com 销售各种合法的 2006年7月6日 • 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 • PAGE3来自其网站的文档。一份简单的最后遗嘱和遗嘱的价格为 19.95 美元。但是,用户不是得到一个空白的表单,而是被引导通过一系列问题。回答问题后,远程计算机将准备遗嘱并使其可供 用 户 打 印 出 来 。 BuildaWill.com 、WillsforAmerica.com LegalZoom.com 和 Wills.com 提供类似的服务。网络的好处网络法律使消费者受益,应该得到鼓励。许多人在法律问题上得不到帮助,因为法律似乎太复杂了,律师太贵了。此外,律师按小时收费,而消费者更喜欢购买预先知道价格的产品。毫不奇怪,在几年前由在线法律服务召集的18名有学龄儿童的成年人的焦点小组中,只有一个人为他的孩子提供了最后的遗嘱和遗嘱。在线法律将简化法律职业,并降低法律服务消费者的成本。有几种方式可以发生这种情况。首先,法律网站提供的基本信息有助于消费者理清法律事务,解决小问题,并决定是否需要专业帮助。其次,这些网站帮助消费者找到合格的律师。可怜只有黄页指导的线下消费者。严格规范律师如何做广告的律师协会规则不是很人性化。另一方面,在线法律目录和转介服务可以有效地引导消费者找到有资格解决问题的律师。第三,合法网站为消费者准备标准的法律文件,但需付费。这样的服务将对消费者最有利。通过基于互联网的软件编写他们的合同、遗嘱和其他法律文件,与在市中心的律师办公室排队相比,对客户来说既方便又便宜。法律行业的阻力有组织的律师协会有一段不幸的历史,反对导致律师替代品的创新。事实上,律师协会有明显的理由担心网络法律的出现。如果一个律师每天可以通过互联网写10份遗嘱,而如果客户访问他的办公室,每天只能写3份遗嘱,如果遗嘱的质量相同,那么从事传统实践的律师就有麻烦了。而且,如果文件可以在互联网上以固定的、较低的价格购买,谁会按小时支付律师写一份简单的授权书?主要收入来自为客户提供常规文件的律师可能会面临来自在线法律增长的真正竞争。线下法律界与在线律师事务所之间冲突的核心领域属于“未经授权的法律执业”的范畴。有组织的律师协会严格执行要求,即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不仅必须获得执照,而且必须在他们执业的司法管辖区获得执照。 但是,什么是互联网上的法律实践?随着消费者要求在线法律提供商提供越来越具体的信息和法律服务,执业律师已经并肯定会继续声称在线服务已经跨越了提供信息和提供建议之间的界限。 2006年7月6日 • 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 • PAGE4在对这个问题的法庭测试中,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的未经授权执业法律委员会几年前在德克萨斯州的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帕森斯技术公司以Quicken家庭律师的身份开展业务,通过分发创建法律文件的软件从事未经授权的法律实践。法院站在律师一边,将该软件描述为“网络律师”,并禁止其在德克萨斯州销售,剥夺了德克萨斯州消费者撰写自己遗嘱的简单而廉价的方式。然而,在德克萨斯州立法机构将未经授权的实践的定义改为:“'法律实践'不包括设计、创造、出版、分发、展示或销售......计算机软件或类似产品,如果产品明确和显著地声明这些产品不能替代律师的建议。令人担忧的是,在线律师事务所将在其他州就同一问题受到挑战。美国律师协会众议院于2003年解决了这个问题,并通过了一项决议,敦促每个州采用自己的法律实践定义,1 该决议规定“法律实践是将法律原则和判断应用于另一个人或实体的情况或目标,“,从而暗示用于准备法律文件(例如遗嘱)的在线服务可能构成未经授权的法律实践。ABA决议只取得了适度的成功。根据ABA的统计,在决议通过之前,有20个州通过法院规则或法规定义了“法律实践”一词,而今天又有四个州已经这样做或正在这样做。超过一半的州仍然根本没有定义该术语,或者将其留给法院逐案解决。当然,有组织的律师协会在此类问题上的记录不利于来自非律师提供者的竞争。事实上,禁止未经授权从事法律工作的规定可以追溯到美国律师协会本身。从历史上看,法律实践意味着出庭。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庭外提供建议。非律师通常准备法律文件并提供建议,直到1930年ABA成立了一个关于未经授权执业的委员会。此后不久,各州开始禁止未经授权的法律执业。在1999年10月出版的《杜克法律杂志》的“网络空间的律师-客户关系:危险与承诺”中,维拉诺瓦法学院的凯瑟琳·J·兰克托特教授研究了80多年来有组织的律师协会如何试图阻挠创新的法律信息服务。例如,各州的有组织的律师协会宣布,在报纸专栏中回答法律问题,在电话广播节目中回答法律问题,在研讨会上解决个人法律问题,并通过电话征求法律问题,这是法律惯例。根据Lanctot的说法,少数律师对在线法律的意见遵循传统模式。自1994年以来,俄勒冈州,田纳西州,亚利桑那州,宾夕法尼亚州和纽约州的州律师协会裁定,在线提供特定法律问题的答案可能被视为法律实践。例如,1998年,费城律师协会表示,提供在线建议的律师可能被视为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并建议不希望这样做的律师应包括免责声明。兰克托特总结道:“判例法表明,导致提供具体法律建议的在线交流可能会被视为 2006年7月6日 • 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 • PAGE5建立律师-客户关系。律师协会一贯认为提供具体法律建议是建立律师-客户关系,又对在非传统背景下提供此类建议表示不满。律师协会对新技术刺激的法律援助形式的冷静反应为互联网上的律师敲响了警钟。2当然,即使在线咨询和在线法律服务被视为法律实践,如果提供者是在建议适用的州获得许可的律师,它们也不会是未经授权的实践。如果获得适当执照的律师愿意,他们可以在互联网上提供建议。然而,各州对法律业务的监管显然会阻碍跨境远程提供法律咨询的在线服务。事实上,互联网法律顾问不能将她的建议保持在地理边界内。她的话在网络空间传播,供全世界阅读。马里兰州的律师告诉弗吉尼亚州的某人,在马里兰州,未经双方同意,录音电话交谈是非法的,这是否是未经授权的法律执业?即使律师谈论的是马里兰州法律,她为弗吉尼亚州居民提供建议这一事实是否构成弗吉尼亚州未经授权的执业?而且,这样做的律师与生成在大多数州有效的最后遗嘱的软件(在互联网上或互联网外)之间是否有区别?简而言之,任何被视为“法律实践”的在线法律服务,无论是由律师还是软件提供,在当前的监管制度下都必然会遇到麻烦,该计划通常认为此类服务只能由在用户所在州获得许可的律师提供。对于一心想为基于计算机或在线服务制造麻烦的法律专业人士来说,目前的律师许可计划是肥沃的土壤。它的许多规则似乎更适用于巴比伦律师而不是互联网。例如,律师被禁止在争议中为双方提供建议。当存在律师/客户关系以及按小时支付律师工资时,这似乎是非常明智的。但是,如果房东和租户都在在线法律论坛上向律师询问安静享受的契约怎么办?在线律师的回答是否违反了道德规范——即使他对两个答案都给出了相同的答案?在线法律调控原则互联网可以彻底改变法律,就像它对商业一样。在线法律对消费者造成真正伤害的风险似乎很小且易于管理,特别是如果少数领先的网络公司出现并有道德声誉需要捍卫。过度保护律师的风险似乎更大。合法企业家应该有机会进行创新,而不会受到出于反竞争原因而毫无意义地强加给他们的晦涩和僵化的法规的威胁。在线法律可能会出现无数关于道德和礼仪的问题。在每种情况下,都必须提出以下问题:消费者需要保护,还是保护只保护律师?州律师协会是否有兴趣保护消费者免受不称职和不道德的国家在线法律提供者的侵害,或者他们只是试图阻止在线竞争?例如,用于税务准备的在线市场已被证明在保护消费者方面是有效的,我们可以预期,在线法律市场也将保护消费者,特别是如果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