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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房地产相关内容的点评:房地产公募REITs将成为新发展模式的重要抓手

房地产2022-12-15何缅南光大证券点***
对《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房地产相关内容的点评:房地产公募REITs将成为新发展模式的重要抓手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2年12月15日 行业研究 房地产公募REITs将成为新发展模式的重要抓手 ——对《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房地产相关内容的点评 3 房地产(地产开发) 事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下文简称《纲要》),其中提到“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等内容。 点评:重申“房住不炒”主基调;加速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势在必行 1)此次《纲要》就房地产板块远景目标重申“房住不炒”定位,维持“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表述,延续了房地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2)“租购并举、全面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当前建设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纲要》明确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及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利于缓解大城市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问题,预期后续各项相关支持政策将加速落地,从而稳定价格预期、降低新市民购房压力,释放消费需求潜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3)加速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是化解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的必经之路,亦是行业下行周期创造新利润增长点的必然选择。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针对房地产提出“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此次《纲要》再提新发展模式的探索。我们认为除以保障房构建多层级住宅市场分流体系、以房地产物企作为未来美好生活建设的重要抓手外,公募REITs亦将给房地产行业带来关键转型机会。11月1日华润有巢REIT正式获批,华润置地成为首家涉水租赁住房REITs市场的房企;12月8日证监会提出“研究推动试点范围拓展到市场化的长租房及商业不动产等领域”,试点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已打开房地产存量资产价值撬动空间,预期REITs将逐渐成为保障房、市场化长租房及商业不动产在金融创新领域的重要融资支持之一,引导房地产市场由高周转快开发向存量运营升维转型,进而激发市场潜力、提升估值溢价。 投资建议:2022年,地产行业政策面友好,多方释放积极信号,明确提出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实质性扭转,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宏观经济发展全局。供给侧来看,多部委相继表态,通过信贷、债券、股权多种方式综合协同,“三箭连珠”,执行层面的可操作性大幅提升,有力提振了房地产行业信心;需求侧来看,5年期LPR连续下调,地方政府“因城施策”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包括优化“认房认贷”标准,下调首付比例及按揭利率等。政策利好频发,供给侧信用风险出清,促需求实质性升温。疫情管控优化,房地产供需回暖可期,资本市场关注度提升明显,投资建议关注三条主线:1)持续看好核心城市土储充裕、信用优势显著、品牌优秀的龙头房企未来市占率与ROE率先提升,推荐保利发展、招商蛇口、中国金茂、中国海外发展等;2)持续看好先发布局多元赛道、注重运营升维、第二增长曲线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增长的房企,推荐万科A/万科企业、龙湖集团、新城控股等;3)关注存量资产资源丰富、质地优异、管理高效的房企未来运用REITs提高资产回报率,推荐华润置地、上海临港等。 风险分析:房地产行业宽松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风险,房地产市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房地产企业项目竣工不及预期风险,房地产企业多元化业务经营不佳风险等。 增持(维持) 作者 分析师:何缅南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60006 021-52523801 hemiannan@ebscn.com 联系人:周卓君 021-52523855 zhouzj@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20221214 增信债权工具有效落地,商业不动产REITs研究加速——光大证券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及公募REITs跟踪报告(2022年11月) 20221208 REITs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打开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空间——对公募REITs政策的点评 20221208全方位梳理“三箭连珠”受益房企——房地产供给侧融资专题报告(1) 20221203疫情反复销售磨底,暖风频吹静候花开——房地产行业百强销售月报(2022年11月) 20221128房地产股权融资优化调整,多箭齐发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关于证监会“第三支箭”政策的点评 要点 中庚基金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房地产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光大证券研究所 上海 北京 深圳 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 恒隆广场1期办公楼48层 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 泰康国际大厦7层 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 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 香港 英国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 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 64 Cannon Street,London,United Kingdom EC4N 6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