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报告 行业点评 │ 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点评 碳排放配额设计更加合理,稳中求进实现双碳目标 行业事件: 2022年1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拟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与2022年度配额分配工作。 方案总体稳中求进,进一步推动发电行业控制排放 方案基本延续上轮的总体框架、行业范围、纳入门槛、主要规则以及基于排放强度设计配额分配机制,并鼓励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机组和承担热电联产任务等机组。本轮继续实行免费配额,机组分类仍分为4大类。方案延用基准法核算机组配额量,计算公式为机组配额量=供电基准值×实际供电量×修正系数+供热基准值×实际供热量。另外上轮配额清缴不足的,本轮须进行配额核减,上轮配额尚有盈余的,本轮将另行规定结转方案。 方案基于盈亏平衡设计配额,相对上轮配额基准值均有所下调 300MW等级以上300MW等级及以非常规燃 单位:(tCO2/MWh)燃气机组 常规燃煤机组下常规燃煤机组煤机组 方案增加了“盈亏平衡值”的概念,定义为各类机组配额盈亏完全平衡时对应的基准值。2021年碳排放基准值是以2021年盈亏平衡值为基础,综合考虑鼓励民生供热、参与电力调峰和提高能效等因素确定。2022年碳排放基准值是在2021年盈亏平衡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电源结构优化、能源供应、民生保障等因素,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基于近年来火电行业供电、供热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年均下降率设定。具体详见下表: 2019-2020基准值0.8770.9791.1460.392 供电 2021平衡值2021基准值 0.821 0.82 0.892 0.8773 0.9627 0.935 0.3930.392 2022基准值 0.8159 0.8729 0.9303 0.3901 2019-2020基准值 0.126 0.126 0.126 0.059 供热 2021平衡值2021基准值 0.110 0.1108 0.11100.1109 0.11110.1110 0.0560.056 2022基准值 0.1104 0.1104 0.1104 0.0557 相对于2019-2020基准值,本轮基准值不同幅度下调,其中4类机组2021年的供电基准值分别下调6.5%、10.4%、18.4%和0%;4类机组的供热基准值分别下调12.1%、12%、11.9%、5.1%;4类机组2022年的供电供热基准值相对2021年基本都下调0.5%,体现出政策要求稳妥推进双碳目标。 高效火电机组或有收益,碳排放权价格或有上行 由于本轮采用盈亏平衡设计,因此高效机组或有配额盈余而低效机组将有短缺。尽管配额总量整体仍满足发电行业需求,但年度减排趋势下或使得部分盈余机组惜售配额,可能会使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或微有上行。我们认为总体利好高效发电机组占比较高的火电企业,节能降碳改造产业链以及新能源运营商,建议关注龙源技术、三峡能源、龙源电力、国电电力、华电国际等。 风险提示:征求意见稿政策变动风险;双碳目标推进不及预期。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2年11月04日 投资建议: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上次建议:强于大市 相对大盘走势 分析师:贺朝晖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21100002邮箱:hezh@glsc.com.cn 联系人袁澎 邮箱:yuanp@glsc.com.cn 相关报告 1、《绿电储能进军电力市场-新型电力系统行业深度研究系列四》2022.06.27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柯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20%以上 增持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 卖出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跌幅10%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弱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跌幅10%以上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证券”)。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有私自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者承担。 联系我们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9层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座37层电话:0510-82833337电话:021-38991500 传真:0510-82833217传真:021-38571373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4层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电话:010-64285217电话:0755-82775695 传真:010-64285805 2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