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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21年度报告

2022-04-29美股财报自***
中国人寿2021年度报告

目录2022 年 4 月 29 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UNITED STATES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华盛顿特区 20549表格 20 - F☐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2 (b) 或 (g) 条规定的注册声明OR☐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或 15 (d) 条提交的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政年度或☐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或 15 (d) 条提交的过渡报告从过渡期toOR☐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或 15 (d) 条规定的壳牌公司报告需要此空壳公司报告的事件日期佣金文件编号 001 - 31914 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人姓名英文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团或组织的管辖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6 号 100033(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李英辉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6 号 100033Tel: (86 - 10) 6363 1191传真 : (86 - 10) 6657 5112电子邮件: liyh @ e - chinalife. com(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 / 或传真号码及地址)根据该法第 12 (B) 条注册或将注册的证券 :每个班级的标题交易符号注册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美国保存股份LFC纽约证券交易所H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纽约证券交易所 ** 不用于交易 , 但仅与美国存托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 , 每股代表 5 股 H股。根据该法第 12 (G) 条注册或将注册的证券 : 无。( 类标题 )根据该法第 15 (D) 条有报告义务的证券 : 无。( 类标题 ) 注明截至年度报告所涉期间结束时发行人各类资本或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已发行发行 H股 7, 441, 175, 000 股和 A股 20, 823, 530, 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H股和 A股均为普通股。如果注册人是 “证券法 ” 规则 405 中定义的知名经验丰富的发行人 , 则通过复选标记指明。☐Yes☐NoIf this report is an annual or transition report, indicate by check mark if the registrant is not required to file reports pursuant to Section 13 or 15 (d)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Yes☐No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 (1) 在过去 12 个月内 (或在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内) 是否提交了《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或 15 (d) 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 以及 (2) 在过去 90 年中一直受到此类提交要求的约束天。☐Yes☐No在过去 12 个月内 ( 或在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内 ) ,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 S - T 法规 ( 本章第 232.405 条 ) 第 405 条要求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Yes☐No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 12b - 2 条中 “大型加速申报人 ” 、“ 加速申报人 ” 和 “新兴成长型公司 ” 的定义。大型加速文件管理器☐加速文件管理器☐非加速文件管理器☐新兴成长型公司☐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 则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 13 (a) 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术语 “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 2012 年 4 月 5 日之后对其会计准则编纂发布的任何更新。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根据《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 404 ( b ) 条 ( 15U. S. C. 7262 (b)) 由编制或出具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Yes☐No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用于编制本文件中包含的财务报表的会计基础 :U. S. GAAP☐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Other☐如果 “其他 ” 已被检查以回应上一个问题 , 请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选择了哪个财务报表项目跟随。☐项目 17☐项目 18如果这是年度报告 , 则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 ( 如《交易法》第 12b - 2 条定义 ) 。☐Yes☐No 目录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目录前瞻性陈述1某些条款和惯例2第一部分3项目 1.项目 2.项目 3.董事、高级管理层和顾问的身份3提供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3关键信息3A.[保留]3B.资本化和负债3C. 提供和使用收益的原因3D.风险因素3项目 4.关于公司的信息24A. 公司的历史和发展24B. 业务概述27C.组织结构68D.物业、厂房和设备70项目 4A 。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70项目 5.运营和财务回顾与展望70A.经营成果86B.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99C.研发、专利和许可101D. 趋势信息102 E. 重大会计估计102项目 6.董事、高级管理层和员工102A.董事和高级管理层102B. 补偿108C.董事会惯例110D.Employees111E. 股份所有权112项目 7.大股东及关联方交易112A. 主要股东112B.关联方交易113C.专家和律师的利益120项目 8.财务信息120A.合并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120B. 重大变更122C. 内含价值122项目 9.报价和上市。126A. 优惠和上市详情126B. 分配计划126C.Markets126D. 出售股东126E. 稀释126F.发行费用126项目 10.附加信息126A.股本126B. 备忘录和公司章程126C.材料合同139D.Exchange 控制139 E.税收140i 目录F. 股息和支付代理人147G.专家声明147H. 显示的文档147I. 子公司信息147项目 11.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147项目 12.股权证券以外的证券说明156A.债务证券156B. 认股权证和权利156C.其他证券156D. 美国存托股票156第二部分157项目 13.违约、股息拖欠和拖欠157项目 14.对担保持有人权利和收益使用的重大修改157A. 担保持有人权利的实质性修改157B.收益的使用157项目 15.控制和程序157项目 16A 。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158项目 16B 。道德准则158项目 16C 。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158项目 16D 。豁免审计委员会上市标准159项目 16E 。发行人及关联购买方购买权益性证券159项目 16F 。注册会计师的变更159项目 16G 。公司治理160 项目 16H. 项目 16I.第三部分项目 17.项目 18.项目 19.矿山安全交底162关于防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披露162162财务报表162财务报表162展品162ii 目录前瞻性陈述本年度报告包含经修订的《 1933 年证券法》第 27A 条和经修订的《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21E 条所指的某些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陈述了我们对未来的意图,信念,期望或预测,特别是在 “第 4 项 ” 下。公司信息 “, ” 第 5 项。经营和财务回顾与展望 ” 和 “第 8 项。财务信息 - 内含价值。 “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陈述 :•中国保险业的未来发展 ;•中国利率和其他经济和商业状况的变化 ;•行业监管环境以及行业总体前景 ;•我们业务未来发展的数量、性质和潜力 ;•我们目前面临或未来可能面临的诉讼和监管程序的结果 ;•我们的业务战略和运营计划 ;•有关我们业务的预期财务信息 ;•我们的股息政策 ; 以及•有关我们的内含价值的信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使用诸如 “相信 ” ,“ 打算 ”,“预期 ” ,“ 估计 ”,“项目 ” ,“ 预测 ”,“计划 ” ,“ 潜在 ”,“将 ” ,“ 可能 ”,“应该 ” 和“ 期望 ” 等词以及类似的表达方式来识别前瞻性陈述。本年度报告中除历史事实陈述外的所有陈述,包括有关我们未来财务状况,战略,预计成本以及未来运营管理计划和目标的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尽管我们认为这些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期望将被证明是正确的,并且告诫您不要过分依赖此类陈述。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我们预期产生重大差异的重要因素在 “第 3 项 ” 中披露。关键信息 - 风险因素 ” 以及本年度报告中的其他部分,包括与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一起使用。除非法律要求 , 否则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或修改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 无论是由于新信息 , 未来事件还是其他原因。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所有前瞻性陈述均通过引用本警告声明进行限定。1 目录某些条款和惯例本年度报告中所提及的 “我们 ” 、“ 我们 ” 、 “我们的 ” 、“ 本公司 ” 或 “中国人寿 ” 系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CLIC ” 系指中国人寿保险 ( 集团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但中国人寿除外。本年度报告中提到的 “AMC ” 是指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即我们与 CLIC 于 2003 年 11 月 23 日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对 “CLPCIC ” 的引用是指中国人寿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有限公司,即我们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与 CLIC 成立的财产和意外伤害公司。“中国人寿养老金 ” 是指我们、 CLIC 和 AMC 于 2007 年 1 月 15 日成立的中国人寿养老金有限公司。对 “IHC ” 的引用是指中国人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 CLIC 的全资子公司,前身为中国人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年度报告所包含的统计信息和市场份额信息均来源于政府来源,包括《中国保险年鉴 2019 》、《中国保险年鉴 2020 》、《中国保险年鉴 2021 》等公开来源。该信息未经我们独立验证,包括未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保费信息,美国S.GAAP 或 IFRS 。“A股 ” 是指自 2007 年 1 月 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银保监会 ” 是指 1998 年成立、 2018 年 4 月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的中国保监会。“ 银保监会 ” 是指 2003 年成立、 2018 年 4 月与中国保监会合并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 ” 系指因中国保监会与银监会合并于 2018 年 4 月成立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年度报告中 ,“ 银保监会 ” 系指 2018 年 4 月之前的中国保险监管机构 , “银保监会 ” 系指 2018 年 4 月之后的中国保险监管机构。“中国 ” 或“ 中国 ”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年度报告而言,香港、澳门和台湾不包括在内。“香港 ” 指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 ” 指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 ” 指台湾地区。“中央政府 ”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 ”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 ” 或“ 财政部 ” 是指中国财政部。“商务部 ” 是指中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 ” 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 指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AMR ”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香港联交所 ” 或“ 香港联交所 ”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纽约证券交易所 ” 或“ 纽约证券交易所 ” 指纽约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 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及 “IF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