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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可持续基础设施实践原则》

2022-04-25-UNEP؂***
中文版《可持续基础设施实践原则》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提供给政策制定者的 系统层级综合方法 第一版 版权所有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2021 本出版物可以全篇或部分复制,以任何形式用于教育或非营利目的,无需版权许可,但须注明来源。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感谢引用者向我们寄送任何在撰写过程中参考或引用了本报告的出版物的副本。未经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再次出售或用于任何其他商业目的。 免责声明 本出版物所采用的名称与材料的编写方式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关于其边界划定表示任何意见。同时,本出版物中的观点不一定代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观点或政策规定;提及具体的商业名称或商业流程并不构成环境署对它们的认可或支持。 中文版译制:同济大学 组织协调与审校:李风亭、王玮琳、沈佳琦 翻译:李佳妍、李翌、赵世超、张跃恒、傅志颖、马淑娴、孙迪芯、贾蕊、吴子祯、张倩、周尧瑶、胡海琪 排版:张爱爱、陈雨、王玮琳、杨茹奕 推荐的引用格式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内罗毕 ISBN No:978-92-807-3846-9 Job No:DTI/2344/GE 目 录 序言 4 致谢 6 缩写词 8 定义 10 执行摘要 12 引言 14 基础设施与可持续发展 14 系统层级综合方法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17 指导原则 19 1. 战略规划 20 2. 提供响应式的、有韧性的、灵活的服务 22 3. 可持续性的综合生命周期评估 25 4. 避免环境影响并投资于自然 27 5. 资源效率和循环性 29 6. 公平、包容与赋权 31 7. 提高经济效益 33 8. 财政可持续性与创新融资 35 9. 透明化的、包容的参与式决策 37 10. 循证决策 39 参考文献 41 4 序言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序 言 基础设施系统提供饮用水、卫生设施、农业和工业生产以及电力等基本服务,确保经济得以正常运行。然而,我们目前的基础设施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模式 并不可持续,造成了气候变化、自然和生物多样性衰退、以及 废弃物和污染问题。要解决这三大全球性危机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各项目标,我们迫切需要对当前基础设施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而这正是2019年联合国环境大会要求环境署完成的工作。通过这份报告,环境署为这样的反思提供了 思路 。 基础设施资产的使用寿命往往长达数十年,而基础设施对环境的影响则以数百年为计。因此,造成 长期深远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无论这些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在基础设施投资的单个项目层面,已开展了很多推动可持续性的工作;当然这样的工作应该继续保持下去。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思考一些更宏大、更广泛的问题,即不同的基础设施系统间如何相互协调,以及基础设施如何成为维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的组成部分。 为此,本文及随附的案例研究为可持续基础设施的综合方法提供了一个框架。此报告提出了十项良好的实践原则,从资源效率与循环性到财政创新,再到对可持续性的综合生命周期评估。除了实证案例外,这些原则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条处理基础设施在环境、社会和经济层面可持续问题的途径。这些解决方案摆脱了孤立的规划、线性经济和“硬”资产的不良影响,进行了平衡、亲自然、低碳的合理化调整,反映了公众偏好和前沿创新技术。 5 序言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对整个世界而言,当下是将这十项原则付诸实践的良好时机。因为大部分将在2050年存在的基础设施尚未建成。它们需要每年数万亿美元的资金投入,且这些基础设施将主要建在发展中国家。而且 ,许多 旨在从新冠疫情中恢复的 国家经济刺激计划都以基础设施为重点,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和刺激需求来促进经济复苏,这为投资可持续基础设施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机会。 我由衷感谢各成员国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在完成这两份文件方面发挥的宝贵作用。现在,正是各成员国采取进一步行动来落实这十项原则的良好时机。只有将其纳入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制度、政策和法律,这些原则才会转化为积极的成果。我想鼓励基础设施系统的所有相关者展开合作,借鉴报告中的国家案例研究,积极使用和推广这些原则。希望这份出版物可以为可持续基础设施发展提供实用基础,最大程度地满足人类和地球的需求。 英格·安德森(Inger Andersen)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 6 致谢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致 谢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是为了执行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关于可持续基础设施的第4/5号决议(UNEP/EA.4/Res.5)而编写的。该报告由Rowan Palmer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领导的团队在盛馥来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指导下编写。团队成员包括Motoko Aizawa(可持续基础设施观察站),Giulia Carbone(世界自然保护联盟),Steven Crosskey(联合国项目事务署),Douglas Herrick(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Lori Kerr(全球基础设施基金),Kate Kooka(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Maikel Lieuw-Kie-Song(国际劳工组织),Geoffrey Morgan(联合国项目事务署),Kate Newman(世界自然基金会),Daniel Taras(德国国际合作机构),Scott Thacker(联合国项目事务署),Mito Tsukamoto(国际劳工组织)和Graham Watkins(美洲开发银行)。 本报告也从专家工作组的意见中受益匪浅,该工作组帮助制定了指导原则和最初概要,并对报告早期草稿提出了意见。除上述团队成员外,专家工作组还包括Graham Alabaster(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Scott Chapelow(儿童投资基金会),Cristina Contreras Casado(哈佛大学),Alison Davidian(联合国妇女署),Achim Deuchert(德国国际合作机构),Alexandre Hedjazi(日内瓦大学),Linda Krueger(大自然保护协会),Waleska Lemus(可持续基础设施基金会),Oliver Lorenz(德国国际合作机构),Elizabeth Losos(杜克大学),Katherine Lu(地球之友),Virginie Marchal(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Eva Mayerhoffer(欧洲投资银行),Oshani Perera(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Laura Platchkov(瑞士联邦环境办公室),Spiro Pollalis(哈佛大学),Graham Pontin(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dina Relicovschi(欧洲投资银行),Katharina Schneider-Roos(全球基础设施巴塞尔基金会),Veronica Ruiz(世界自然保护联盟),Tim Scott(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尚升平(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Laurin Waunnenberg(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作者也感谢来自以下人员的评论、意见和其他贡献,他们是Dorothée Allain-Dupr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Apoorva Bajpai(联合国项目事务署),Timothy Bishop(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Nicholas Bonvoisin(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Till-Niklas Brau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Tihana Bule(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陈亚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Sarwat Chowdhury(联合国开发计划署),Lorena Cruz Serran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Anna-Sophia Elm(联合国环境规划署),Ana Fernández Vergar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Sergio Forte(墨西哥公共工程银行),Philippe Froissard(欧盟委员会),Catherine Gamper(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Juan Garin(经济合作与 7 致谢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发展组织),Colm Hastings(联合国环境规划署),Franziska Hirsch(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Jonathan Hobbs(世界保护监测中心),Diego Juffe Bignoli(世界保护监测中心),William Kelly(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亚洲土木工程协调委员会),Renu Khosla(城市和区域卓越中心),Jinseok Kim(联合国环境规划署),Arend Kolhoff(荷兰环境评估委员会),Joanne Lee(世界自然基金会),Désirée Leo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Max Linsen(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Dominic MacCormack(联合国环境规划署),Luca Marmo(欧盟委员会),Beatriz Martins Carneiro(联合国环境规划署),Alexandre Martoussevitch(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Isabella Neuweg(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Stefano Paci(欧盟委员会),Kristyna Pelikanova(欧洲投资银行), Joseph Price(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钱成宸(联合国环境规划署),Carme Rosell(欧洲基础设施与生态网络),Ana María Ruiz Rivadeneira(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irk Röttgers(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Sigita Strumskyte(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Paolo Tibaldeschi(世界自然基金会),Anna Willingshofer(大自然保护协会),Helena Wright(世界自然基金会)和Maria Yeroyanni(欧盟委员会)。 本报告由Frances Meadows(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辑并由Katharine Mugridge排版。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衷心感谢全球环境基金(GEF)和瑞士联邦环境办公室(FOEN)的资金支持。 Environmental Change Institute eci 缩写词 8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缩写词 术语 释义 ACECC 亚洲土木工程协调委员会 ADB 亚洲开发银行 ASCE 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CEA 累积影响评价 CHINCA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CIFF 儿童投资基金会 CURE 城市和区域卓越中心 EC 欧盟委员会 EIA 环境影响评价 EIB 欧洲投资银行 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oE 地球之友 FOEN 瑞士联邦环境办公室 GDP 国内生产总值 GEF 全球环境基金 GHG 温室气体 GIB 全球基础设施巴塞尔基金会 GIF 全球基础设施基金 GIZ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 GtCO2 十亿吨二氧化碳 ICE 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 IDB 美洲开发银行 IFC 国际金融公司 IFRC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IISD 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ILO 国际劳工组织 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ENE 欧洲基础设施与生态网络 9 缩写词 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国际良好实践原则 InVEST 生态系统服务和交易的综合评估模型 IPBES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 IPCC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UCN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MSMEs 中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