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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非银孙婷团队】养老金个人账户制正式落地,第三支柱或迎来机遇

2022-04-21未知机构点***
【海通非银孙婷团队】养老金个人账户制正式落地,第三支柱或迎来机遇

【海通非银孙婷团队】养老金个人账户制正式落地,第三支柱或迎来机遇【事件】据媒体报道,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发展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与城乡居民养老的劳动者均可参加,每人每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根据文件要求,个人养老金制度将选择部分城市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1、个人账户制度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①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②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应当指定或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养老金资金账户,用户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该资金账户可以由参保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该账户实行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③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投资范围包括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我们认为可能惠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等多类型机构。④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包括达到相应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可以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领取方式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参加人身故后,该资金账户资产可以继承。2、个人养老金享有税优政策支持,具体税优方式尚未明确。文件内容指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但尚未明确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我们预计可能借鉴此前税延养老险的政策框架。税延养老险税收优惠采用EET模式:①缴费期间,个人购买相关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标准为“月度薪酬的6%和1000 元孰低”;2)缴费期间,计入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领取养老金期间,领取的养老金收入的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税。3、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规模仍较小,预计税优政策力度不足是主因。税延养老险试点于2018年5月正式实施,试点范围包括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近6亿元,参保人数超过5万人。目前税延养老险保费规模仍然较小,我们预计主要原因为:1)我国目前居民收入水平仍然不高,纳税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约占总人口10%左右),税收优惠政策的边际效果有限。2)对高收入人群来说,现有政策税收优惠力度不足。每年最高减税金额(以月收入10万元计算)仅为5400元,且在个税起征点上调后优惠幅度将进一步降低。3)税优办理流程复杂,投保人需每月填报税前抵扣申报,再由中保信平台出具税延养老扣除凭证,投保人再将扣除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因此,我们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优政策或将在以上方面有所加强,提高优惠力度、减少业务流程。4、我们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终落地,将为第三支柱的加速发展奠定制度基础,个人账户制度+税收优惠政策是海外养老金发展的成熟路径。我们预计,试点初期效果有限,未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商业保险等为代表的养老第三支柱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看好在税延养老险、专属商业养老点等试点中具备先发优势的头部险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