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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系列报告二:柴油机业务整合、风电资产注入交易方案细化

国防军工2022-01-21王锐光大证券自***
中国船舶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系列报告二:柴油机业务整合、风电资产注入交易方案细化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2年1月21日 行业研究 柴油机业务整合、风电资产注入交易方案细化 ——中国船舶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系列报告二 国防军工 增持(维持) 作者 分析师:王锐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50004 010-56513153 wangrui3@ebscn.com 联系人:刘宇辰 liuyuchen0@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10%0%10%20%30%12/2003/2106/2110/21国防军工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柴油机业务整合,风电资产注入——中国船舶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系列报告一(2021-12-30) 事件1:1月12日,中国动力(600482.SH)公告《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国船舶(600150.SH)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点评1: 中国动力控股的新设公司将完成对中船集团柴油机业务的整合:中国动力将设立全资子公司;此后,中国动力以持有的河柴重工98.26%股权、中国船柴100%股权、陕柴重工100%股权对新设公司增资;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分别以其持有的中船动力集团36.23%股权、63.77%股权对新设公司增资。同时,新设公司以现金收购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河柴重工1.7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设公司成为从事柴油机动力业务的合资公司,中国动力持有合资公司控股权,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持有合资公司参股权;合资公司持有河柴重工、陕柴重工、中国船柴、中船动力集团100%股权。 柴油机动力业务同业竞争问题解决,中国动力定位进一步明确: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联合重组后,中国船舶与中国动力均成为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下属上市公司,在柴油机动力业务领域形成了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下属柴油机动力业务将进一步整合,推动柴油机动力业务统筹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中国船舶集团柴油机动力业务整体能力提升;中国动力将持有合资公司控股权,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动力作为中国船舶集团下属船舶动力业务上市公司定位,巩固中国动力在国内舰船柴油机动力领域的龙头地位,同时也有利于明确中国船舶的主业定位。 事件2:1月13日,中船科技(600072.SH)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点评2: 交易完成后,中船科技将持有中船集团旗下多个新能源行业资产的全部股权:中船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国海装、凌久电气、洛阳双瑞、中船风电和新疆海为部分或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科技将直接持有中国海装100%股份和新疆海为100%股权,并将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凌久电气100%股权、洛阳双瑞100%股权和中船风电10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的最终交易价格及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均尚未确定。 主业转向,更好推进新能源业务板块发展并提升公司价值:本次重组前,中船科技业务以工程设计、勘察、咨询及监理、工程总承包等业务为主。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新能源行业资产,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开发与运营、新能源工程建设服务等。新能源行业发展是国家实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助力及必要举措,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给新能源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市场潜力。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现有的工程设计勘察等业务基础上,注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新能源资产,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功能,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新能源业务板块发展。本次重组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要点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国防军工 军民船总装业务整合方案尚未明确:中国船舶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中,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中船防务均涉及军民船总装业务,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相对应的资产整合方案尚未明确,预计中国船舶集团会在后续进一步推进解决。 投资建议:推荐中国船舶集团旗下舰船总装标的中国船舶、融资租赁平台中国船舶租赁;建议关注同属中国船舶集团的中国重工、中船防务、中船科技、中国海防、中国动力、中船应急、久之洋、中船汉光等上市公司。 风险提示:资产重组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民船业务盈利水平不及预期的风险。 表1: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与估值表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股价(元) EPS(元) PE(X) 投资评级 20A 21E 22E 20A 21E 22E 600150.SH 中国船舶 23.47 0.07 0.14 0.16 343.3 168.8 145.3 增持 3877.HK 中国船舶租赁 1.24 0.18 0.23 0.27 6.9 5.5 4.6 买入 601989.SH 中国重工 4.17 -0.02 0.02 0.04 / 174.5 109.2 / 600685.SH 中船防务 21.52 2.59 0.08 0.13 8.3 255.6 168.1 / 600072.SH 中船科技 16.96 0.19 / / 87.0 / / / 600764.SH 中国海防 34.85 1.05 1.27 1.65 33.1 27.4 21.1 / 资料来源:中国船舶、中国船舶租赁EPS数据由光大证券研究所预测,其他数据来自Wind及Wind一致预期,股价时间为2022-1-18,中国船舶租赁数据货币单位为港元;中船防务在2020年确认大额投资收益,因此20/21EPS变动较大 中庚基金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国防军工 表2:中船科技拟注入资产主营业务情况 资产名称 主营业务 中国海装 风力发电机组、核心零部件、风电场工程建设 凌久电气 风力发电控制系统、大型水面通航监控系统 洛阳双瑞 风电叶片 中船风电 风电产业的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新能源工程建设 新疆海为 风电场及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新能源工程建设 资料来源:中船科技公司公告,光大证券研究所 表3:中船科技拟注入资产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中国海装 凌久电气 洛阳双瑞 中船风电 新疆海为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11231 20201231 总资产 253.71 288.83 1.79 1.47 29.28 32.53 61.94 / 27.67 25.53 总负债 200.32 258.36 0.53 0.35 20.91 29.03 49.40 / 21.74 22.29 所有者权益 53.39 30.47 1.27 1.12 8.37 3.50 12.54 / 5.93 3.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4 30.05 / / 8.37 3.50 12.24 / 5.29 2.64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 137.29 114.57 0.83 0.96 23.03 22.68 10.00 / 8.68 7.45 净利润 1.82 1.48 0.14 0.05 0.87 0.66 0.58 / 1.04 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0 1.46 / / 0.87 0.66 0.58 / 1.00 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46 76.13 0.05 -0.20 1.10 3.49 1.16 / 0.87 -1.08 资料来源:中船科技公司公告。注:数据未经审计;中国海装现持有凌久电气90%股权、洛阳双瑞55.36%股权、中船风电11.42%股权。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4-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