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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19-09-30招股说明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席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1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2 本次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7,806,8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11,226,8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15,397,800股。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将安排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年【】月【】日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本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对本公司做全面了解。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大风险因素 (一)技术和产品研发风险 强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光引发剂产品生产工艺、新型光引发剂产品研发、不同光引发剂型号之间的复配使用等主营业务领域,对研发机构设置、研发流程体系不断完善,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以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研发创新机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同时,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着力在新型光引发剂、特种光固化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但由于技术与产品创新具有一定难度、市场需求可能发生变化,以及研发过程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研发结果不及预期或研发投入超支,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盐酸、甲醇等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1173和184的氯化工艺、369的烷基化工艺等属于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以及危险化工工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环保部等常设机构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4 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但由于可能受到突发环境变化影响,以及化工企业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仍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最近36个月,公司曾受到以下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1)2016年5月,因山东久日光引发剂扩建项目试生产报告未经专家审查而开启反应釜,被无棣县安监局处罚1万元;(2)2016年12月,常州久日因未按标准设置防静电措施,被常州市安监局处罚5万元;(3)2017年9月,常州久日因原材料异丁酰氯容器翻倒泄露,被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处罚9万元,并被要求停止涉事车间的生产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4)2018年8月,山东久日内罩棚仓库因台风引发火灾,被无棣县安监局处罚20万元。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某企业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响水化工园区被关闭,当地政府可能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整治,措施可能包括停产及限期整改,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改造,对规模以下企业限期整改,部分区域禁止化工企业生产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久日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受到爆炸事故的影响。如未来有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将可能对本公司、本公司供应商或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产生影响。 (三)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主要包括氨氮、苯、氯化氢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符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但由于我国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以及公司日常管理疏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近三年曾受到环保部门5项行政处罚,累计罚金12万元,且“1,500吨/年光引发剂1103、200吨/年光引发剂TMBSC、20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5 吨/年紫外线吸收剂BP-3/200吨/年紫外线吸收剂BP-12”项目被要求停止生产直至通过验收。根据处罚机关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处罚机关出具的专项证明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部分处罚机关进行的走访情况,上述5项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接受处罚后,公司积极进行针对性整改并采取一系列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的举措,自2018年8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再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三废”排放量可能相应增加,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市场上主要光引发剂产品价格呈上涨趋势。尤其是2017年下半年以来,受下游需求旺盛,光引发剂制造业及上游原料供应的产能短期内难以明显释放等因素影响,光引发剂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明显。公司主要光引发剂品种平均价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产品名称 2019年4-6月 2019年1-3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TPO/TPO-L 267.62 270.77 201.90 104.80 93.89 184 71.47 71.01 65.68 52.61 45.61 1173 60.37 61.99 57.99 30.20 27.46 ITX/DETX 162.76 160.39 118.00 95.11 94.88 907 125.39 126.07 121.31 97.18 80.39 369 157.75 148.55 138.47 120.29 121.16 注:公司报告期内(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3月)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审计,2019年4-6月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审阅。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TPO/TPO-L、1173等部分产品2019年4-6月价格较2019年1-3月有所回落。未来随着产品和原料产能的逐步释放、供应的逐渐趋稳,光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6 引发剂产品价格可能下降,公司面临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诉讼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久日新材诉意大利Caffaro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已由意大利米兰法院组织了四次听审。根据发行人诉讼代理人意大利CDR &associati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7月12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Caffaro提供的材料仅仅支持其索赔10万欧元;法院判令久日新材胜诉的可能性极高,久日新材向Caffaro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极低;即使久日新材败诉,也只会是很小数额的赔偿。假设久日新材按照Caffaro索赔金额600.94万欧元进行全额赔偿,以2019年9月2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7935计算,久日新材赔偿金额约4,683.43万元人民币,占久日新材2019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的21.26%,占截至2019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25%,占2019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8.13%。合同签署前,发行人主要通过自产方式满足对合同所采购原材料的需求,自Caffaro的采购仅作为补充;合同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避免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不必要纠纷,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制度建设和人员建设两方面。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适用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执行的《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为应对涉诉事项提供了制度保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