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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1-08-31招股说明书自***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ONGYIZHO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6号901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二〇二一年八月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1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5,616.67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2,466.67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专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但不排除国内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率先在上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从而推出更先进、更具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未能持续创新迭代等状况,将可能影响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竞争力。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鉴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属于关键战略材料,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国际上的主要参与者都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资源进行相关产品的开发,我国目前也存在一批企业正在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研发和生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及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说明,2020年全球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总产能约达6.56万吨,其中行业内主要企业荷兰帝斯曼的产能为17,400吨,江苏九九久的产能为10,000吨,而公司2020年产能为2,150吨,与同行业企业在产能规模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年产4,06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目(一期)”及募投项目“年产4,06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目(二期)”建成后,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能将达到5,560吨/年,但随着近年来全球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需求量持续增长,将可能吸引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继续扩充产能,行业竞争将日益激烈。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把握客户需求,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将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国际行业巨头凭借自身的底蕴积累,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市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4 场影响力,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领域市场份额相对较高,可能针对行业内的参与者采取更激进的竞争策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国际行业巨头可能会对公司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竞争措施,公司可能会面临国际行业巨头更大的竞争压力。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1.21%、68.85%和68.47%,占比较高。境外市场是公司销售的重点,未来如果境外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发生国际关系紧张等无法预知因素,将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出口销售,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空间有限的风险 目前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内销应用场景仍处于持续培育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以外销为主。未来,若因内销应用场景不足、外销面临严格管制,以及外销终端地区受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市场空间有限的风险。 (五)研发投入金额及占比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095.92万元、1,302.72万元和1,937.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5%、4.32%和6.85%,研发投入及占比相对较低。发行人未来若不能在生产工艺、产品性能以及产品种类上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则可能影响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竞争力。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风险 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大规模地快速蔓延,各国政府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隔离防疫措施,造成人员、货物的流动受限,公司生产、销售、物流运输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导致终端市场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需求减少,叠加安全防护产品、缆绳等生产企业大面积停工,从而造成公司2020年产品的境外销售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现阶段中国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生产、销售和物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5 流运输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正在消除,但公司产品主要出口海外,目前海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世界主要国家均已对人员进出过境以及境内活动作出一定限制,导致全球范围内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链及终端市场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全球新冠疫情的发展失控或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抑制,将对全球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链造成进一步冲击,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出现因需求萎缩而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主要客户变动风险 2018年、2019年,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均为F.M.S.ENTERPRISES MIGUN LTD。受公司业务拓展情况及客户自身经营情况的影响,2020年,公司向F.M.S.ENTERPRISES MIGUN LTD的销售额下降较为明显,公司第一大客户发生变动。虽然通常情况下主要客户能够与公司持续发生交易,但未来若部分客户战略调整或自身经营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维持、发展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将面临客户重大变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2020年经营业绩同比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延迟复工、订单延迟、境外订单减少和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下降,变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变动 营业收入 28,293.70 30,134.32 -6.1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692.08 4,661.27 22.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893.67 4,075.62 -4.46%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8,293.70万元,同比变动-6.1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93.67万元,同比变动-4.4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国投贸易,实际控制人为国投集团。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6 机构(主承销商)之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投资本,其控股股东为国投集团。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与联席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为2020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43号)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21年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1]28560号),公司2021年1-3月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3月 变动 资产总额 81,830.80 80,082.54 2.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3,433.18 72,095.64 1.86% 营业收入 7,673.98 6,664.58 15.15% 营业利润 1,475.32 1,526.43 -3.35% 利润总额 1,477.59 1,526.43 -3.20% 净利润 1,275.56 1,297.74 -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75.56 1,297.74 -1.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8.95 1,106.42 1.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9.62 2,497.06 -57.16%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经审阅总资产81,830.80万元,较去年年末增幅2.18%;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3,433.18万元,较去年年末增幅1.86%。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73.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幅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