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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布,助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交运设备2018-12-20卢日鑫、李梦强东方证券自***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布,助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HeaderTable_User 1080074113 1197171704 1376039218 1726556524 2178926654 HeaderTable_Industry 20181207 看好 investRatingChange.same 173820181207 动态跟踪 HeaderTable_StatementCompany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行业·证券研究报告】 Table_Summary 事件描述 12月18日,发改委正式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并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规定》相比意见稿取消了对新增和扩建动力电池项目的能量密度要求,同时禁止新建燃油汽车企业,新增燃油车产能也受到若干条件的限制。 核心观点 ⚫ 《规定》对电池性能要求的调整符合行业发展现状。正式《规定》取消了“能量型车用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应不低于300Wh/kg,系统比能量应不低于220Wh/kg”的要求。我国动力电池头部企业宁德时代和比亚迪量产装机的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在260 Wh/kg左右;系统能量密度最高为170Wh/kg。对比意见稿中单体300Wh/kg和系统220Wh/kg的指标,仍有较大的差距。发改委根据现阶段动力电池技术路线研发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有利于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 插电混动汽车依然属于新能源汽车。规定第五条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归为燃油汽车。但《规定》第八条和第十二条均将插电混动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范畴,仍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和牌照优惠政策。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具备其存在的特殊意义,短期来看仍然具备发展价值。 ⚫ 电池技术升级进度或放缓,但仍是趋势。《规定》撤销了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旨在将电池技术升级的驱动力由政策主导向市场按需推进转变。我们认为,在强制性要求取消之后,动力电池技术升级路径将放缓。面对2019-2020年新能源整车补贴进一步退坡的预期,电池企业将更专注于降低成本。而从行业竞争角度来看,成本下降之后,技术升级仍将进行。 ⚫ 高镍811电池量产仍有难点需要解决。在现有材料体系和技术水平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做到300Wh/kg仍存在较多风险,电池企业技术升级要综合考虑,尤其是安全性能。NCM811技术难度大,产业化需要重点关注残碱量、烧结温度、湿度、电解液配套等核心关键指标。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 我们认为能量密度强制性要求取消旨在将电池技术升级的驱动力由政策主导向市场按需推进转变。动力电池在补贴政策的刺激下,经历了NCM111→NCM523→NCM622→NCM811(尚未量产装机)技术升级路线,过快的技术升级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动力电池技术升级节奏将放缓,控成本将成为首要任务,但技术升级大趋势仍不变,建议关注成本和规模优势较大的宁德时代(300750,未评级)。 ⚫ 过去几年新能源整车以走量为主,微型车占比较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新能源整车将更看重品质提升,以高性价比、高续航和高品质来打造爆款车型,引领新能源汽车向高端化发展,建议关注致力于打造高品质车型的比亚迪(002594,未评级)和蔚来汽车(NIO,未评级)。 风险提示 ⚫ 2019年补贴退坡超预期;产业链价格波动导致竞争加剧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Table_Title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布,助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Table_BaseInfo 行业评级 看好 中性 看淡 (维持) 国家/地区 中国/A股 行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报告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Table_Author 证券分析师 卢日鑫 021-63325888-6118 lurixi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100003 李梦强 021-63325888-4034 limengq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7100003 Table_Contacter 联系人 彭海涛 021-63325888-5098 penghaitao@orientsec.com.cn 陈聪颖 021-63325888-7900 chencongying@orientsec.com.cn 顾高臣 021-63325888-6119 gugaochen@orientsec.com.cn Table_Report 相关报告 行业周报(12月第2周)——2019年看好锂电中游材料 2018-12-17 行业周报(12月第1周)——中国产业链走向全球,变中求稳看好中游 2018-12-10 中国产业链走向全球,变中求稳看好中游 2018-12-07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HeaderTable_TypeTitle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态跟踪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布,助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2 目 录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重点内容梳理 ....................................................... 4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依然属于新能源汽车 4 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企业投资项目要求放低 5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对产业链影响分析 ................................................ 5 《规定》对动力电池性能要求的调整符合行业发展现状 5 新能源汽车由重量向重质转变 6 电池技术升级进度或放缓,但仍是趋势 7 NCM811电池已经实现小规模量产,但技术仍不成熟 8 风险提示 ....................................................................................................... 10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HeaderTable_TypeTitle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态跟踪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布,助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3 图表目录 图1:2018年1-11月插电混动乘用车销量及占比情况(单位:辆) ........................................... 4 图2:2018年1-11月新能源汽车产量(单位:辆) .................................................................... 6 图3:2018年1-1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单位:辆) .................................................................... 6 图4:2017-2018年纯电动乘用车A级车占比逐步提升 ................................................................ 7 图5:乘用车单车带电量持续提升(单位:KWh) ....................................................................... 7 图6:我国动力电池系统成本仍具有下降空间(单位:元/Wh) ................................................. 8 图7:三元材料表面残碱量随高镍呈现倍数级增长(单位:mg/kg) ........................................... 9 表1:当前我国主要动力电池企业能量密度统计 ........................................................................... 5 表2:国内NCM811量产情况 ....................................................................................................... 8 表3:NCM811的技术难点和存在的问题 ...................................................................................... 9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HeaderTable_TypeTitle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态跟踪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布,助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4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重点内容梳理 为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12月18日,发改委正式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并将于2019年1月10日正式实施。 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包含整车和其他投资项目)调整为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规定》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由核准制转变为备案制。此外,《规定》要求禁止新增建设燃油汽车投资项目,禁止现有燃油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体现了政策继续引导新能源车发展的决心。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依然属于新能源汽车 规定第五条表示“燃油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发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含替代燃料汽车),包括传统燃油汽车、普通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投资项目”。即正式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归属到燃油汽车投资项目。但《规定》第八条“现有燃油汽车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规定》第十四条“现有汽车企业建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可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五)项约束”表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仍归属于新能源汽车,仍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和牌照优惠政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因为依然有发动机,所以在汽车投资范畴归属于燃油汽车项目,但在政策补贴上依然属于新能源汽车。 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具备其存在的特殊意义,短期来看仍然具备发展价值。第一,当前纯电动汽车仍不能很好满足消费者长距离驾驶需求,对续航里程仍有一定的担忧,插电混动汽车同时具备燃油发动机和锂电池,综合续航在800公里左右,能解决上述问题;第二,从能耗角度来说,插电混动也是降低汽车燃油量的路径之一,综合百公里油耗2L远低于2020年百公里5L的要求;第三,插电混动汽车仍属于补贴和牌照优惠范围,在限行限牌的一线城市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从2018年以来的销售数据来看,插电混动汽车增速显著高于纯电动车,前11月累计占比26%,超过2016和2017年的19%,随着未来合资车企推出更多插电混动汽车,插电混动汽车仍有一席之位。 图1:2018年1-11月插电混动乘用车销量及占比情况(单位:辆) 数据来源:中汽协,Wind,东方证券研究所 0%5%10%15%20%25%30%35%40%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