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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行业鸿蒙产业跟踪报告之一:华为开发者大会来临,鸿蒙产业生态快速发展

信息技术2021-10-19吴春旸、万义麟光大证券劣***
计算机行业鸿蒙产业跟踪报告之一:华为开发者大会来临,鸿蒙产业生态快速发展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1年10月19日 行业研究 华为开发者大会来临,鸿蒙产业生态快速发展 ——鸿蒙产业跟踪报告之一 计算机行业 行业新闻:华为开发者大会举办在即,鸿蒙产业落地推进持续加码。2021年华为开发者大会将于10月22-24日举行,华为将在大会上发布升级版的全屋智能战略,鸿蒙OS3.0也有望在会上发布。大会期间还将开设互动体验区,鸿蒙生态伙伴将携最新产品亮相。截至2021年9月23日,HarmonyOS 2.0升级用户数已突破 1.2 亿。 定位高远:鸿蒙是定位于物联网时代的全新操作系统,拥有广阔的发展土壤。鸿蒙系统(HarmonyOS)是华为开发的一款面向未来的全场景分布式智慧操作系统,覆盖1+8+N全场景终端设备(其中1代表智能手机,8代表PC、平板、手表、智慧屏、AI音箱、VR/AR设备、车机,N代表IOT生态产品)。华为于2020年9月及2021年5月分两次将鸿蒙系统的L0-L2分支源代码全部捐献给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形成基金会的OpenHarmony(开源鸿蒙)项目群,鸿蒙产业的进化与推广步入加速期。 发展迅猛:生态快速成熟壮大,2021年预计将有3亿+终端搭载鸿蒙。在2021年5月21日举行的华为生态大会2021中,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强调:华为计划2021年将华为1+8的设备全面升级到Harmony OS,预计到2021年年底升级到Harmony OS的华为1+8设备会超过2亿台。同时面向第三方的合作伙伴也在进行全面的匹配,截至2021年5月21日,鸿蒙生态已经发展了1000多个智能硬件合作伙伴,50多个模组和芯片解决方案合作伙伴,预计2021年年底包括智能家居,健康仪器,出行,教育等各类终端的设备数量会超过1亿台。 投资建议:根据鸿蒙落地推进顺序与产业规律,建议关注4条投资线索: 1、移动端信创因鸿蒙而始,是鸿蒙推广第一阶段弹性最大的产业方向,建议关注优博讯(以鸿蒙定制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供应商,业绩受益弹性最大,戴维斯双击空间巨大)、拓维信息(基于开源鸿蒙的工业互联网和教育行业发行版和行业泛终端),其余以鸿蒙系统定制终端设备的生产商亦建议关注。 2、国产芯片,是鸿蒙渗透率上升过程中受益空间最大的方向,建议关注全志科技、瑞芯微、芯海科技。 3、服务鸿蒙推广的企业,当鸿蒙产业影响力加大、下游适配需求上量后拥有巨大空间,建议关注润和软件(华为深度合作伙伴,为下游产商提供鸿蒙开发套件、鸿蒙解决方案)、中科创达、中软国际、诚迈科技、东软集团、东方中科。 4、鸿蒙生态应用企业,当鸿蒙设备群数较大后具备一定想象空间,建议关注科蓝软件、梦网集团、万兴科技。 风险分析:鸿蒙等相关产业落地进度不及预期,鸿蒙生态建设不及预期,行业成熟后竞争加剧的风险。 买入(维持) 作者 分析师:吴春旸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1080002 021-52523686 wuchunyang@ebscn.com 分析师:万义麟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9080001 021-52523859 wanyilin@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24%-11%2%14%27%07/2011/2003/2106/21计算机行业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要点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光大新鸿基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un Hung Kai (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光大证券研究所 上海 北京 深圳 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 恒隆广场1期办公楼48层 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 泰康国际大厦7层 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 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 香港 英国 光大新鸿基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 Everbright Sun Hung Kai (UK) Company Limited 64 Cannon Street,London,United Kingdom EC4N 6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