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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新能源&环保行业: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二十二),全国碳市场启航在即,相关细节进一步明确

电气设备2021-07-14殷中枢、郝骞、马瑞山光大证券秋***
电力设备新能源&环保行业: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二十二),全国碳市场启航在即,相关细节进一步明确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1年7月14日 行业研究 全国碳市场启航在即,相关细节进一步明确 ——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二十二) 电力设备新能源 事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点评: 全国碳市场7月择机启动,法规体系将不断完善。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在7月择机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上线交易。此前,生态环境部已先后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等技术规范。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推进《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管理体系。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保障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提高成熟度。 数据是交易基础,后续将扎实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披露,根据核查情况,总体来说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符合要求。后续将从四个方面开展数据质量管理。一是指导监督,主要是对市场各参与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业务进行指导监督;二是能力建设,主要是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以及生态环境系统的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三是联合监管,生态环境部将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碳市场运行各个环节的联合监管;四是立法保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以更高层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场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对数据质量的重视和管理,有利于提升碳核查、碳监测业务需求。 地方不再新增试点,并向全国碳市场过渡。全国碳市场从发电行业起步,后续将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将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的交易。同时,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情况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试点,现有试点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相关准备工作。 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碳价,推动构建《巴黎协定》下的全球碳市场机制。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各方对温室气体排放管理预期逐渐升温,有助于规避碳价失灵、配额过量的情况。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地方开展培训活动。2021年3月,碳排放管理员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碳排放管理员成为国家承认的职业。后续生态环境部将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支撑单位加快推动规范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的发展,鼓励地方企业开展系统全面、形式多样的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活动,全方位加大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人才队伍的建设,将带动碳培训、碳咨询业务放量。 投资建议: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相关标的关注度提升,建议关注:1)碳核查:国检集团、华测检测;2)碳监测:先河环保、雪迪龙;3)CCER相关:风电:三峡能源、节能风电;光伏:太阳能、林洋能源;水电:黔源电力、桂冠电力、川投能源;垃圾焚烧:瀚蓝环境、三峰环境、高能环境;填埋气发电:百川畅银;林业碳汇:福建金森、绿茵生态、岳阳林纸;生物质发电及供热:长青集团,九洲集团。 风险分析:碳配额分配过于宽松,碳市场运行受阻,CCER核准速度过快导致供给过量。 买入(维持) 环保 买入(维持) 作者 分析师:殷中枢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4 010-58452063 yinzs@ebscn.com 分析师:郝骞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50001 021-52523827 haoqian@ebscn.com 分析师:马瑞山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80001 021-52523850 mars@ebscn.com 分析师:黄帅斌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80005 021-52523828 huangshuaibin@ebscn.com 联系人:陈无忌 021-52523693 chenwuji@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30%0%30%60%90%120%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1/0121/0221/0321/0421/05电力设备新能源公用事业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欧盟呼吁2035年新车实现净零排放,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大陆——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二十一)(2021-07-11) 要点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光大新鸿基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un Hung Kai (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光大证券研究所 上海 北京 深圳 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 恒隆广场1期办公楼48层 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 泰康国际大厦7层 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 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 香港 英国 光大新鸿基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 Everbright Sun Hung Kai (UK) Company Limited 64 Cannon Street,London,United Kingdom EC4N 6AE 原点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