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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3-10-28财报-
阳光股份: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10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国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425,253,000.00 6,829,801,000.00 8.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53,693,000.00 2,800,307,000.00 5.48%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2,414,000.00 10.58% 474,325,000.00 1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864,000.00 91.03% 183,856,000.00 3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6,609,000.00 85.64% 180,274,000.00 10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76,886,000.00 252.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 81.82% 0.25 3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 81.82% 0.25 3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6% 1.95% 6.39% 1.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96,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94,000.00 合计 3,582,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0,76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RECO SHINE PTE LTD 境外法人 29.12% 218,400,000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6% 56,701,631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2% 37,649,061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 19,310,913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9% 17,140,339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8% 14,843,093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103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4% 14,544,3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6% 11,684,789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 11,568,864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托R2005ZX022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7% 10,299,99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RECO SHINE PTE LTD 218,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8,400,000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701,631 人民币普通股 56,701,631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7,649,061 人民币普通股 37,649,061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9,310,913 人民币普通股 19,310,913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140,339 人民币普通股 17,140,339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14,843,093 人民币普通股 14,843,093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103 14,544,3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44,3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1,684,789 人民币普通股 11,684,789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1,568,864 人民币普通股 11,568,86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托R2005ZX022 10,299,990 人民币普通股 10,299,99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会计科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净额 67,426,000.00 12,236,000.00 451.05% 工程管理费收入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386,971,000.00 146,482,000.00 164.18% 项目预付材料费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803,417,000.00 471,653,000.00 70.34% 本期新增4家子公司 长期待摊费用 31,502,000.00 7,939,000.00 296.80% 售楼处装修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274,000.00 81,986,000.00 18.65% 可抵扣亏损增加、超支广告费新增 应付账款 228,173,000.00 534,738,000.00 -57.33% 本期结算大量工程款 预收帐款 581,249,000.00 183,857,000.00 216.14% 新开项目预售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15,346,000.00 43,563,000.00 -64.77% 年初奖金已在本期支付 应付股利 10,281,000.00 1,545,000.00 565.44% 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其他应付款 583,378,000.00 1,161,470,000.00 -49.77% 本期暂收款降幅较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7,059,000.00 239,000,000.00 -42.65% 本期新增的贷款主要集中在3季度,因此到年末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幅度较大 长期借款 1,873,295,000.00 827,500,000.00 126.38% 本期新增长期借款 未分配利润 1,573,088,000.00 1,419,230,000.00 10.84% 本期净利润增加 会计科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62,414,000.00 146,878,000.00 10.58% 阳光上东房屋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123,132,000.00 31,238,000.00 -494.17% 本期阳光上东项目冲减项目成本导致本期营业成本变动较大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626,000.00 20,480,000.00 -28.58% 土地增值税转回所致 销售费用 57,630,000.00 24,593,000.00 134.33% 杨柳青、成都锦尚项目广告费、宣传费增幅较大 管理费用 53,898,000.00 31,070,000.00 73.47% 杨柳青、成都锦尚项目增加支出 财务费用 -8,190,000.00 16,556,000.00 -149.47% 本期利息收入增加较大 投资收益 33,202,000.00 15,425,000.00 115.25% 处置电控子公司所致 所得税 57,991,000.00 3,513,000.00 1550.75% 可抵扣亏损少于上期,本期税前利润高于上期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朝开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向朝开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阳光”)85%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共计31,999,272.57元。电控阳光已于2013年8月29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电控阳光股权。 2、本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东丽区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丽项目公司”)将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人民币5.2亿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东丽项目公司将以其拥有的天津东丽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光明新丽将为东丽项目公司该笔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以下简称为:“光明新丽再担保债务”)。光明新丽控股股东Ray Development Pte. Ltd.(以下简称:“Ray Development”)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sia”),将与本公司按照在光明新丽的股东权益比例(90%:10%),为光明新丽再担保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关联方担保议案已经2013年5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5月30日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贷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于2013年6月5日签署。2013年9月27日,本公司与贷款人签署《终止函》共同约定本公司的保证责任自签署之日起终止;同日,本公司向贷款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光明新丽发生违约时,按公司的股权权益比例向光明新丽或东丽项目公司提供进一步资金支持,方式式为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或提供股东贷款。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人民币13亿元 2013年08月20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拟向信托公司申请借款,借款期限2年,融资规模不超过7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12%/年。担保方案:(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大厦项目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嘉润园)C9区5号楼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3)星泰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