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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4-08-05财报-
孚日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 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4年半年度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法律程序。 2、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3、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4、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5、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占用公司的资金。 独立董事: 2014年8月2日